Page 266 -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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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發言人                        發言意見                               研究單位處理情形

                           2.交通島期末報告初稿第4-52頁,輻射道路「 2.經查詢交通部頒「公路路線設計
                             支」數,是否為「肢(leg)」數之筆誤,請確                       規範」,輻射道路係使用『支』數
                             認。                                           ,而非『肢』數。
                           3.交通島期末報告初稿第4-58頁,依AASHTO “ 3.遵照辦理,經確認後,已將「柔
                             Roadside Design Guide”定義,文中所指之               性護欄」修正為「半剛性護欄」
                             「柔性護欄(Flexible Barrier)」,應為「半                。
                             剛性護欄(Semirigid Barrier)」之誤,請確
                             認後訂正。
                           4.人行道期末報告初稿第2-8頁,文中「六、人 4.此乃節錄本手冊上位計畫「市區
                             行道寬度」之敘述,建議以「宜留設XX公尺                         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或不少於XX公尺」方式表述,而非「可留                         」中之內容。
                             設XX公尺」或「例如4公尺」。
                           5.文中單位建議統一以中文表示。如人行道期 5.遵照辦理,已將英文之"M",統一
                             末報告初稿4-4頁一、二、三等項中之「M」 以中文之"公尺"表示。
                             ,統一以「公尺」表示;4-15、4-29、4-36
                             、4-46、附6等頁亦請統一。交通島報告較無
                             此問題,人行道報告部份請予逐頁對照統一
                             更正。
                           6.人行道期末報告初稿第4-62頁「十字」路口 6.遵照辦理,已配合修正。
                             車輛聲,請改為「交叉」路口,以符專業用
                             語。














































                                                        附 7 - 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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