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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發言人 發言意見 研究單位處理情形
1.本署目前已研擬完成共同管道設計標準,目 1.遵照辦理,已將最新版共同管道
前送部法規會審查中,該標準已訂定共同管 設計標準(草案)納入人行道設計
道高度之限制,請研究單位納入本研究中並 手冊附錄五中,並配合修改手冊
據以修正。 中之相關內容。
內政部營 2.本手冊草案中,對市區道路與公路之區別, 2.遵照辦理,已就市區道路與公路
建署公共 以人行道、管線等區分,屬技術性的區分, 在法制體系上之區別納入設計手
工程組 但建議加上法制體系上的差別,將更明確。 冊2.2節。
彭保華 市區道路與公路之差別,依據市區道路條例
科長 第二條規定,市區道路的範圍,包含2院轄市
、5省轄市、446都市計畫區內都市計畫道路
均屬之。而依據公路法公路之範圍則為高速
公路、省、縣、鄉道,這些是明顯的法律上
的區別,請參考相關資料列入手冊中。
1.道路橋梁之排水,利用支管銜接,將其部份 1.遵照辦理,已將水循環利用之觀
排水導接引至植物綠帶,此種水循環觀念, 念增補於人行道設計手冊4.6.4
應可多加考量。 節「落實生態工法的保水設計」
內容中。
2.植穴如能成為帶狀,而非單一樹穴的話,對 2.已將此一設計觀念於人行道設計
植物的管理上最方便,建議可將此部份之觀 手冊4.7.3節中特別加強。
念納入本研究中。
3.人行道期末報告初稿第4-37頁敘及「人行道 3.有關植栽之配置建議另於人行道
寬度必頇大於2.5公尺才能考量喬木種植,小 設計手冊5.1.2節中說明,原4-37
於2.5公尺則考慮種植灌木」,其實灌木之阻 頁有關種植喬、灌木空間問題予
許榮輝 擋性較喬木強,故建議應修正,人行道寬度 以取消。
委員 達xx公尺應考慮植栽,若小於xx公尺則不應
再種植灌木為宜。
4.為避免樹根隆起破壞舖面,與樹種之選擇、 4.有關植栽之選取原則及對舖面具
樹穴大小、水養分之多寡有關,如能多方考 破壞力之行道樹之影響,已於人
量,則對於植物之維護管理較容易。 行道設計手冊4.7.2節及附錄二
中說明。
5.人行道期末報告初稿第4-36頁「植物所需最 5.該圖係為增加文字說明之清晰而
小土壤厚度示意圖」,該圖為土壤所需厚度最 放置,建議仍保留於本文中。為
小值,所引用之值係正確,惟易誤導使用者 免除使用者之誤會,已將本項標
僅依據該最低標準設計,故建議考量將該圖 題修訂為"植物生長所需最小土
納入附錄供參考。 壤厚度"。
1.交通島期末報告初稿第4-8頁,文中「(五)中 1.遵照辦理,已配合修正。
央分隔帶於路段中開口係專供行人穿越者,
其間距不宜小於200公尺」之敘述,請將主次
羅孝賢 要道路分別說明,如為主要幹道,為考量干
委員
(書 面 意 見 ) 擾車行,仍以不宜小於300公尺為宜;另,距
路口行穿或可供通行立體穿越設施之距離,
亦為開口與否的重要考慮,請一併敘明。
附 7 - 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