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0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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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 1.本規範中引進新觀念(交通寧靜區、輕軌運 1.同意建議。
意見 輸等),可研提作為未來修法之建議。 2.參照辦理,並在規範之
2.引用資料來源建議可予以詳列,供規劃設計 最後附上參考文獻。
人員於運用時可另外引用參閱。 3.本規範中中包含相關之
3.建議腳踏車道跨越主要道路時之設計,可納 坡度及設計方法,供設
入考慮採立體設計方式。 計參考。
4.人行道建議加入規定新設小學人行道寬度應 4.已於14.4 人行道寬度
為5公尺。 設計中加入:「新設小
5.建議加入機車專用道的參考文獻,其設置位 學之人行道寬度應依據
置、與其他車道交織等之佈設及處理方式, 當地實際情況予以彈性
建議可多加敘述。 增加」。
6.建議公車專用道設計速率應不硬性規定。 5.於參考文獻一章已列入
7.『站台中端』、『公車彎』等名詞,建議統 機車專用道之參考文獻
一並釐清。 。
8.第11-9頁,『路上腳踏車道』與『車道上腳 6.遵照辦理。
踏車道』說法應統一。 7.參照交通部運輸研究所
9.第13-4頁,規定站名牌須離地2.2公尺,其規 ,「高雄市公車專用道
定依據來源為何? 系統規劃與設置可行性
10.建議表3.2~表3.14,小數點取位應一致。 研究」為「中端站台」
11.表格單位建議列於右上方統一位置。 ,並加以說明為「道路
中間站台」。「公車彎
」為參照交通部「交通
工程手冊」之定義為「
公車彎」。
8.統一名詞為:「車道上
腳踏車道」。
9.為避免行人碰撞,故參
考一般路邊標誌訂定。
10.遵照辦理取至小數第
二位。
11.遵照辦理放至右上方
。
發言人 鄧委員曜輝 研究單位回覆
發言 1.表6.3免設超高曲線半徑值,建議容許最小值 1.同意此一意見,遵照辦
意見 改為建議值,至於容許最小值之規定值則由 理修正。
附錄 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