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9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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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會議主題:獎勵機制誘因訪談會議
二、 會議時間:109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二)下午 2 時
三、 會議地點:桃園市政府 7 樓工務局會議室
四、 出(列)席單位及人員:蔡雅雯、黃玉霞等 3 人
五、 會議討論重點:
(1) 目前營建署道路組補助給縣市政府的經費來源分成(1)生活圈道路及(2)前瞻(包
含路平)計畫。但前瞻目前只編列至 109 年,建議綠道路經費補助應從生活圈預
算中撥用,相關要求與規定於生活圈執行要點中補充或增列。
(2) 生活圈道路補助目前採隨到隨審(但須累積到一定的案件量),以桃園市政府來
說,去年分別於 2~3 月、8~9 月,及年底各提案一次補助申請。一般而言,每
年 8~9 月前會提 2~3 次,然後年底視營建署是否有預算再提。
(3) 生活圈道路審查程序為初審(包含提案計畫書、評估指標等),然後發文通知簡
報(通常是一周的時間),再經過 1 周公告是否通過審查獲得補助。
(4) 生活圈經費撥款原則為,施工發包後撥 30%,進度達 30%再撥 40%,待進度達
60%時撥付剩餘尾款。
(5) 推動綠道路,若要縣市政府願意來做,誘因最重要。誘因不外乎就是經費補助
%。前瞻計畫補助執行要點第六項中央補助款規定中有提到,若有辦理共同管
溝,補助比率額外增加 5~10%,綠道路或許可以類似方式,若承諾達成某種等
級以上,額外增加補助比率 5%或 10%。
(6) 生活圈道路補助類型分為(1)一般型計畫(一般道路拓寬或新建,或不符合永續
運輸評估平台推薦的道路,通常金額較大)、(2)縣市盤查計畫(由官方永續運輸
,
評估平台篩選出的道路計畫,通常金額較小,或許在幾千萬以下) 及 (3)本期特
定優先計畫,包含瓶頸路段與危險路口、老舊危險橋梁、花東第二期核定、鐵
路立體化後增設的景觀道路與共同管道建設等。一般來說,縣市政府所提的還
是以第一類為主,第一類需經過相關評估指標評分,於區工程處或委員評分項
目中,或許可把綠道路要求加進去,可使參加綠道路的計畫評分獲得較高分,
再配合經費補助比例增加,對縣市政府誘因很大。第二類的計畫金額都比較小,
且不需要經過工程評估指標評分,或許就是提案計畫書若提出願意執行綠道路
且承諾達成某種等級,依據第 5 點內容,也是額外增加經費補助比例,即使計
畫金額只有 5000 萬,若能多個 5%,也有 250 萬,對地方公所預算會很有幫助,
縣市政府還是會願意配合參加。
(7) 對於設計或施工廠商的獎勵,譬如優良廠商、履約保證金減半、評選加分等,
這些都會受限於採購法規定,不是營建署說要給就能給。
(8) 桃園市曾經因為某一條道路獲得金質獎,然後在營建署道路考評時獲得直轄市
前 2 名,額外獲得署裡補助 800 萬的預算。
(9) 綠道路若能使縣市政府一魚二吃,譬如承諾達成綠道路某種等級除優先核定外
並額外增加補助比例,而且來年道路考評時能因為確實達成綠道路等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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