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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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三)燈座最好選擇可調整者,配合折射罩紋路,依
實際路面寬窄調整選擇最適合之光束分配,俾
能平均分配於所照區域,不致產生黑暗或特亮
等現象,而影響駕駛人之視覺。
(四)對汽車排煙污染燈具之問題應予考慮,以避免
影響照明組件而失去應有之亮度。
(五)如應管理上之需要,設計時得採用自動點滅器
依照明計畫自動開閉啟用。
二、道路照明基本要求
市區道路及巷道之照明輝度與照度宜符合表
4.7-4 及表 4.7-5 之規定。
表 4.7-4 市區道路照明輝度基準值
2
單位:cd/m
道路分類 商業區 住商混合區 住宅區
主要道路 2 1.5 1
次要道路 1.5 1.1 0.8
服務道路 1 0.8 0.5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
研究,民國 90 年。
表 4.7-5 巷道照度基準值
單位:LUX
區域分類 商業區 住宅區
照度 6 4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
研究,民國 90 年。
三、交通島照明設置原則
(一)分隔帶開口照明
分隔帶開口照明,主要包含交叉路口分隔
帶開口及路段中分隔帶開口兩部份。照明設置
原則,於車行方向前 50 公尺開口處,燈距配
置縮減為原道路燈距之 0.6 倍,如開口距離超
過原道路燈距,則可採多燈式燈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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