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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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三)燈座最好選擇可調整者,配合折射罩紋路,依
                          實際路面寬窄調整選擇最適合之光束分配,俾
                          能平均分配於所照區域,不致產生黑暗或特亮
                          等現象,而影響駕駛人之視覺。

                     (四)對汽車排煙污染燈具之問題應予考慮,以避免
                          影響照明組件而失去應有之亮度。

                     (五)如應管理上之需要,設計時得採用自動點滅器
                          依照明計畫自動開閉啟用。
                 二、道路照明基本要求

                          市區道路及巷道之照明輝度與照度宜符合表
                     4.7-4 及表 4.7-5 之規定。


                            表 4.7-4  市區道路照明輝度基準值

                                                                       2
                                                             單位:cd/m
                       道路分類           商業區        住商混合區          住宅區
                       主要道路             2           1.5           1
                       次要道路            1.5          1.1          0.8
                       服務道路             1           0.8          0.5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
                               研究,民國 90 年。



                                 表 4.7-5  巷道照度基準值

                                                               單位:LUX
                          區域分類              商業區               住宅區
                            照度                 6                4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
                               研究,民國 90 年。


                 三、交通島照明設置原則
                     (一)分隔帶開口照明

                               分隔帶開口照明,主要包含交叉路口分隔
                          帶開口及路段中分隔帶開口兩部份。照明設置
                          原則,於車行方向前 50 公尺開口處,燈距配
                          置縮減為原道路燈距之 0.6 倍,如開口距離超
                          過原道路燈距,則可採多燈式燈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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