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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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三)台灣省市區道路工程設計規範

                     (四)台北市市區道路工程設計規範

                     (五)高雄市市區道路工程設計自治條例
                     (六)台灣省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七)台北市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八)高雄市下水道工程設施自治條例
                 三、排水設施配置原則

                     (一)分隔帶

                          1.中央分隔帶
                                  中  央  分  隔  帶  若 位  於  道  路  路  拱  之  最  高
                             點,雨水之排除可藉由路面之橫向坡度以漫
                             地流方式排洩於路邊溝。中央分隔帶若非位
                             於道路橫斷面之最高點,則需配合道路橫斷
                             面實際情形設計排水設施,將雨水導入排水
                             系統。
                          2.車道(快慢)分隔帶
                                  車道(快慢)分隔帶之雨水排除,配置
                             方式列示下述情況說明:

                             (1)快車道路邊設有加蓋U溝者,進水口之
                                間距一般採用 4.5~5.0 公尺設置一
                                處,其進水格柵之開孔間隙原則採約 3
                                公分,頇考慮行人穿高跟鞋可能卡入格
                                柵孔隙之危險,該格柵座落位置應儘量
                                避免設於行人穿越道,以維安全。
                             (2)快車道無U溝且分隔帶寬度小於 2 公尺
                                者,在車道(快慢)分隔帶快車道側邊緣
                                宜設側向緣石進水口,以ㄇ型暗渠連接
                                貫穿分隔帶接至慢車道緣石邊,俾利渲
                                洩快車道之地面雨水。該暗渠之通水斷
                                面為 50 公分×12 公分(W×H),孔口間距
                                約 2~5 公尺,視快車道之路面集水面積
                                大小決定,頇能使快車道路面之雨水可
                                迅速排入慢車道邊溝。至於分隔帶本身
                                排水則藉地面之橫向坡度將雨水排入道
                                路邊溝。在路面排水設計上,應儘量減
                                少沿車行方向之漫地流發生,俾免影響
                                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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