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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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三)台灣省市區道路工程設計規範
(四)台北市市區道路工程設計規範
(五)高雄市市區道路工程設計自治條例
(六)台灣省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七)台北市下水道工程設施標準
(八)高雄市下水道工程設施自治條例
三、排水設施配置原則
(一)分隔帶
1.中央分隔帶
中 央 分 隔 帶 若 位 於 道 路 路 拱 之 最 高
點,雨水之排除可藉由路面之橫向坡度以漫
地流方式排洩於路邊溝。中央分隔帶若非位
於道路橫斷面之最高點,則需配合道路橫斷
面實際情形設計排水設施,將雨水導入排水
系統。
2.車道(快慢)分隔帶
車道(快慢)分隔帶之雨水排除,配置
方式列示下述情況說明:
(1)快車道路邊設有加蓋U溝者,進水口之
間距一般採用 4.5~5.0 公尺設置一
處,其進水格柵之開孔間隙原則採約 3
公分,頇考慮行人穿高跟鞋可能卡入格
柵孔隙之危險,該格柵座落位置應儘量
避免設於行人穿越道,以維安全。
(2)快車道無U溝且分隔帶寬度小於 2 公尺
者,在車道(快慢)分隔帶快車道側邊緣
宜設側向緣石進水口,以ㄇ型暗渠連接
貫穿分隔帶接至慢車道緣石邊,俾利渲
洩快車道之地面雨水。該暗渠之通水斷
面為 50 公分×12 公分(W×H),孔口間距
約 2~5 公尺,視快車道之路面集水面積
大小決定,頇能使快車道路面之雨水可
迅速排入慢車道邊溝。至於分隔帶本身
排水則藉地面之橫向坡度將雨水排入道
路邊溝。在路面排水設計上,應儘量減
少沿車行方向之漫地流發生,俾免影響
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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