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3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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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二)槽化島照明

                               多路交叉之槽化路口照明,照明設置原
                          則,於車行方向前 50 公尺開口處,燈距配置
                          縮減為原道路燈距之 0.6 倍,交叉之槽化路
                          口,則可採多燈式燈柱,燈具則採用全遮蔽型
                          燈具。

                     (三)庇護島照明
                               庇護島照明,照明設置原則,於行人穿越
                          庇護島前後 50 公尺範圍之平均路面照度需在
                          30LUX 以上。

                     (四)圓環照明

                               圓環照明,因圓環屬彎曲路段,照明設置
                          原則,燈具高度在 12 公尺(含)以上時,燈距
                          應小於 25 公尺以下;燈具高度在 12 公尺以下
                          時,燈距應小於 20 公尺以下;如路寬過寬時,
                          則燈具可設置於圓環內側。



            4.7.3  排水
                 一、設計功能

                          市區道路交通島之排水工程需配合當地道
                     路、交通島和雨水下水道等設施之條件佈設,依照
                     時效性和保護程度要求之不同而設計,期使交通島
                     之排水設計達到下列各項功能:

                     (一)減少路面積水,避免造成交通之停滯或路滑等
                          情況,以致影響行車安全。
                     (二)減少當地路面積水對路基及路面造成損壞,進
                          而延長該市區道路之使用壽命。

                     (三)減少路面積水,避免車輛通過當地引起雨水飛
                          濺,而造成行人之不便。

                 二、設計標準
                          交通島排水設施之設計及配置,原則頇以能立
                     即排水、不使積水侵入路基和車道、不妨礙交通安
                     全及易於清理維護為基準。其所參考之相關設計規
                     範及準則列示如下:

                     (一)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二)公路排水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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