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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發言人 發言意見 研究單位處理情形
內政部營 1.報告中引用圖表及資料應詳註出處,如屬本 1.遵照辦理,已註明資料來源及出處
建署中區 報告或乙方研究結果,建議亦應敘明(所缺 。
工程處 註記資料如:第二冊人行道 4-2、4-4、4-16
道中隊
陳文能 、4-24、4-65 等)。
工程司
1.重視綠美化、水涵養之生態工法的觀念,建 1.本研究將加強有關生態工法的觀
議應予納入本研究中;另人行道硬底舖設方 念說明,並將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法請研提改善建議。 綠建築解說與評估手冊』中有關之
生態工法,納入本手冊中;另人行
道透水舖面施工方法,已在人行道
設計手冊 4.6.4 節中作說明。
2.設置L型溝形成人行道與車道路面之高差,研 2.人行道設計手冊 4.5 節已說明人行
究考量改以設置車阻、綠籬等加以阻隔人、 道與車道間之不同區隔方式,其中
車之方案。 已包含設置車阻或綠籬等方案。
3.請研究用戶管線如何避免橫越經過近住戶端 3.近住戶端之水溝視排水量可考慮
之水溝及在人行道下設置有線電視管道空間 設置為RCP或僅設橫向排水管,捨
,以避免該等管線附掛在水溝溝壁,造成排 棄原有之U溝作法,節省之空間可
內政部營 水阻礙。 考慮採共同管道方式設計,本研究
建署道路 已納入人行道設計手冊 4.13.2 節
工程組 。
童健飛 4.人行道上設置停車機車格,是否合理且必要 4.依據停車場法第十二條:「地方主
組長 。有何法令依據?請查明並在報告書上註明 管機關為因應停車之需要,得視道
。 路交通狀況,設置路邊停車場,…
…」;由於人行道亦歸屬道路之一
部份,因此各級政府乃利用人行道
佈設機車停車格。人行道上設置機
車停車格當然會對行人通行權益
產生影響,惟此措施實為考量台灣
地區高機車密度情況下,所採行之
權宜策略。
5.請增列硬底舖設人行道但在鄰近道路側設置 5.已將此設計觀念於人行道設計手
帶狀植樹區,以阻隔人車,並可達到涵養地 冊 4.5.4 節及 4.7.3 節中強調說明
面水之雙重功效,且不妨礙住戶進出之方案 。
供設計者參考。
1.人行道之設計寬度,除最小寬度要求外,如 1.已將人行道行人流量、行人密度高
何以人行流量多寡並依據不同服務水準訂定 低與服務水準之關係納入人行道
內政部營 標準。 設計手冊 4.1.3 節。
建署道路 2.公共設施帶的街道傢俱與公共設施擺設相對 2.公共設施帶上的街道傢俱考量各
工程組 位置、數量、容許設置與否等,建議是否可 地區不同風貌,通常不建議訂定標
簡修德 於本研究中予以規定。 準尺寸,以避免造成執行上之困擾
副組長 。至於公共設施之相關尺寸及配置
建議,已於人行道設計手冊 4.11
節中說明。
附 8 -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