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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附錄八  人行道設計手冊分章審查意見暨處理說明

                                                     第一章  總論

                 發言人                        發言意見                                研究單位處理情形


                  ---                        無意見                                      ------


                                         第二章  市區道路規劃與人行道設計

                 發言人                        發言意見                                研究單位處理情形

                台北市政 1.目前台北市 10 公尺以下巷道未設置人行空間 1.有行人流量之道路應儘可能留設
                府交通局        ,本研究中提及巷道設置人行通行空間,其                           人行通道,為本手冊欲達成之理想
                  趙堅        立意頗佳,亦可為未來規劃設計之參考。                            。
                 工程司
                          1.交通島及人行道二冊期末報告初稿第 2-6 頁 1.該表中之分類特性是指工程師可
                            「市區各級道路空間分類特性」表,是否表                           依據不同道路層級及使用需求考
                            示主要道路以下均應在「路側」設置腳踏車                           量佈設腳踏車道;並非強制性。
                            道?建議酌予修正。
                          2.人行道期末報告初稿第 2-4 頁「人行道與市 2.本設計手冊所列之「人行道與市區
                            區道路規劃作業流程圖」宜再修改,使其更                           道路規劃作業流程圖」,係強調人
                 黃承傳        周延與合乎邏輯。                                      行道規劃作業應與市區道路規劃
                  委員                                                      作業同時並進,至於流程之細節內
                                                                          容往往因各主管機關不同,會有不
                                                                          同程度之調整。
                          3.人行道期末報告初稿第 2.4.2 節「規劃單元 3.有關「人行道寬度」部份請另詳手
                            寬度」有關「人行道寬度」部份,除考慮土                           冊 4.1 節之說明,該節內容即提出
                            地使用因素外,亦應強調行人流量與設計之                           行人流量與人行道設施服務水準
                            服務水準等級之重要性。                                   之相關原則。

                內政部營 1.建議於手冊中加入規劃設計流程,俾使用人 1.已增補規劃設計流程。
                建署道路        員可據以參考使用。
                 工程組
                 黃榮杰
                  課長

                          1.市區道路及公路系統應該有所區隔,設計重 1.遵照辦理,已將二者之區別納入設
                            點亦應不同。                                        計手冊第二章說明。
                          2.本手冊草案中,對市區道路與公路之區別, 2.遵照辦理,已就市區道路與公路在
                內政部營        以人行道、管線等區分,屬技術性的區分,                           法制體系上之區別納入設計手冊
                建署公共        但建議加上法制體系上的差別,將更明確。                           2.2 節。
                 工程組        市區道路與公路之差別,依據市區道路條例
                 彭保華        第二條規定,市區道路的範圍,包含 2 院轄
                  科長        市、5 省轄市、446 都市計畫區內都市計畫道
                            路均屬之。而依據公路法公路之範圍則為高
                            速公路、省、縣、鄉道,這些是明顯的法律
                            上的區別,請參考相關資料列入手冊中。





                                                         附 8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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