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7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P. 487

道路工         究單位參考之,研究改為新舊版之影響。                                             性路面設計規範』
          程組黃

          課長榮
          杰

          侯委員 1.鑑於對隧道內舖面工程品質嚴格要求,並考慮行 1.隧道舖面建議採柔性
          嘉松          車用路人舒適性,台灣目前隧道內路面已大多採                                          路面設計。

                      柔性路面設計,建議研究單位可納入考量。

          沈委員 1.規範宜因應時代趨勢修正,例如舖面方面,再生 1.再生瀝青混凝土加入
          得縣          瀝青混凝土已為政府開放可使用之材料,在使用                                          規範中。

                      時應注意那些項目,可引進規範中,提醒工程設 2.惠姆氏配合設計法在
                      計時使用。                                                          新條文中已刪除;另

                    2.報告內容部份圖表太過老舊,例如:惠姆氏配合                                          外也加入兩種新的設
                      設計法等,於台灣地區已較少人使用,建議可刪                                          計法以供參考。
                      除,但應可再酌增加新設計法,如:SHRP法之引 3.遵照辦理。

                      導。                                                           4.因會中討論結果得排

                    3.第22章篩號之寫法宜統一,例如:#4或4號。                                         水性瀝青不適用於台
                    4.第22.5節排水性瀝青配合設計法及品質控制建議                                        灣,故將其刪除。再

                      仿照表22.9加入表格說明;而再生性瀝青混凝土                                        生性瀝青部分遵照辦
                      面層之內容,建議可參考公路局相關暫訂條款或                                          理。

                      工程會編擬之施工規範。                                                  5.遵照辦理。
                    5.第22.5.5節『二、石油瀝青』中,『瀝青膏』應修 6.同意此建議並予以修
                      正為『瀝青膠泥』。                                                      正之。

                    6.表22.10係刨除料之瀝青含量及針入度的規定,建 7.期末會議中有專家學

                      議可參考工程會再生瀝青混凝土施工規範的規定                                          者提出流度值單位為
                      辦理修正。                                                          1/100吋或0.25公釐,

                    7.表22.9石膠泥瀝青混凝土之品質規定係參考前住                                        本單位於定稿中將單
                      都處的規範,流度值原規定1/100mm為2-4,與該                                     位統一為0.25公釐。

                      表所述1/100吋值2-4不符,請改正。                                         8.同意此建議並加入。
                    8.表22.8應加入纖維含量之相關規定。                                           9.表22-1、22-2及22-6

                    9.表22.6與表22.1、表22.2,其精神內容相同,惟其                                   之出處為行政院公共
                      內容似有所衝突,建議重新參考原引用資料詳加                                          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

                      校對,如係引用原資料,建議亦能說明其出處,                                          施工綱要。已於各表
                      供設計人員可參考原文獻。                                                   格下方以註文方式詳

                    10.第22-2頁表22.3『底層材料之級配』表中,『實                                     列出處。
                       際級配與所選定級配之許可差』欄之值係指選定 10.同意此建議,並將

                       的拌合公式之容許誤差值,故正負符號建議仍應                                           正負符號予以保留


                                                        附錄 2-41
   482   483   484   485   486   487   488   489   490   491   4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