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17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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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言人 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路燈隊 研究單位回覆
                      林工程司昭賢

              發言  1.建議將表18.2明暗均勻度之規定值列為參考 1.該表已提示為『宜符

              意見        值,另該表是否漏列表頭,亦請重新校核。                                      合』。

             發言人 台北縣政府工務局楊工程司震甯                                                研究單位回覆

              發言  1.建議於第24章隧道設計章節中加入『聯絡隧 1.已於24.6中加入『緊急

              意見        道之設計原則』。                                                 避難通路(橫坑)』
                      2.表24.2註2說明『當K值升高到0.12…...』時                               。
                        ,建議加入監測系統供人員判斷隧道關閉時 2.已補充之。

                        機。


             發言人 桃園縣政府土木課溫課長明憲                                                 研究單位回覆
              發言  1.本規範似以直(省)轄市之立場考量,建議 1.遵照辦理。

              意見        多以其他地方政府之實際狀況考量之。                                      2.建議列入後續工作加
                      2.建議是否可納入『街道名牌』設計規範的規                                      以辦理。

                        定。


             發言人 交通部公路局設計課郭課長拱源(提書面意                                           研究單位回覆

                      見)
             發言意 1.建議增列說明在第1.2.4節適用範圍內、外之 1.宜由雙方討論配合。

                見       介面如何處理。                                                2.轉向彎道之設計速率
                      2.建請考量規範『交叉路口轉向彎道之設計速                                      不宜與直線路段相同

                        率』與5.5.1節設計速率之關係。                                        。
                      3.建請考量增列『理想之路口型式及處理方式 3.已加入路口加寬與轉
                        』,俾符合1.2.2規範目的。                                          向專用車道之設計。

                      4.第7-6頁,第四行,『…確何駕駛之安全…                                   4.文字錯誤已修正之。

                        』,語意不明,請修正。                                            5.以『圓環交叉』代替
                      5.第  7.8節建請考量補述『環型交叉』之定義                                   『環形交叉』較為適
                        ,並以圖例說明避免採用之原因。                                          切。此外,圓環交叉

                      6.第  8.6.2節,四、鼻端後舖面漸縮長度之計                                  所造成車流交織情形

                        算,在鼻端後,匝道依然與主線平行之情況                                      頻繁,因此在設計上
                        下(因路權受限  C=0之情況下),請教應如                                   避免採用。
                        何處理?                                                   6.可採標線或標鈕等設

                      7.第15.2.3節所述槽化島之功能,語意不完整                                   施分隔。

                        。請酌修。                                                  7.採納意見並修改之。

                                                        附錄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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