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8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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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陸橋或地下道之坡道,其最大坡度不得超過 12%。



                      6.階梯宜設置色差以利視覺不便者加以辨識。





                14.8  行人通道服務水準之評估




                14.8.1  服務水準之定義



                         行人通道服務水準依照不同行走品質或行走速率等因素,分為


                   A 級至 F 級,共六個等級。




                14.8.2  行人通道服務水準之評估


                         行人通道服務水準之服務等級劃分,如表 14.7 所示:



                                         表 14.7  行人通道服務水準分級


                                           行人佔有空間  行人平均速率                     行人流量
                    服務水準         描述                                                            v/c
                                                   2
                                           (公尺 /人)          (公尺/秒)  (人/公尺/分)
                        A      完全自由             >5.6            >1.30            <16         <0.21

                        B      偶受阻礙           3.7~5.6        1.27~1.30         16~23       0.21~0.31
                       C        受限制           2.2~3.7        1.22~1.27         23~33       0.31~0.44
                       D       中度擁擠           1.4~2.2        1.14~1.22         33~49       0.44~0.65

                        E      嚴重擁擠           0.75~1.4       0.75~1.14         49~75        0.65~1.0
                        F      塞滿人群            <0.75            <0.75          無數據           無數據





                14.9  人行道景觀設計


                         參照本規範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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