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8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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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陸橋或地下道之坡道,其最大坡度不得超過 12%。
6.階梯宜設置色差以利視覺不便者加以辨識。
14.8 行人通道服務水準之評估
14.8.1 服務水準之定義
行人通道服務水準依照不同行走品質或行走速率等因素,分為
A 級至 F 級,共六個等級。
14.8.2 行人通道服務水準之評估
行人通道服務水準之服務等級劃分,如表 14.7 所示:
表 14.7 行人通道服務水準分級
行人佔有空間 行人平均速率 行人流量
服務水準 描述 v/c
2
(公尺 /人) (公尺/秒) (人/公尺/分)
A 完全自由 >5.6 >1.30 <16 <0.21
B 偶受阻礙 3.7~5.6 1.27~1.30 16~23 0.21~0.31
C 受限制 2.2~3.7 1.22~1.27 23~33 0.31~0.44
D 中度擁擠 1.4~2.2 1.14~1.22 33~49 0.44~0.65
E 嚴重擁擠 0.75~1.4 0.75~1.14 49~75 0.65~1.0
F 塞滿人群 <0.75 <0.75 無數據 無數據
14.9 人行道景觀設計
參照本規範第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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