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人行道縱坡度無法與道路縱坡度相配合時,得依實際情況另行 設計。 14.4.4 人行道防護設計 一、行人庇護島 參照 15.5 節之規定設計。 二、路邊人行道緣石 人行道緣石應平順且高度不宜大於 20 公分,有關緣石設計 型式得參照 15.6 節。無障礙地點之緣石高度一般採用 2 公分。 緣石高度下降的坡度應不大於 6%。另外應在此緣石前設置一 個提醒空間如圖 14.7 所示意,僅供設計者參考之用。 圖 14.7 緣石提醒空間示意圖(單位:公尺) 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