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6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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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室外引導通路,指建築物出入口至道路建築物間之通路,設有



                         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引導設施,該通路寬度不得小於 1.3 公尺


                         。



                   三、避難層及室內出入口,其淨寬不得小於 1.1 公尺,且地板應平


                         順,以利輪椅行進。




                14.6.4  無障礙坡道與樓梯防護


                   一、無障礙斜坡道之設置



                              無障礙斜坡道之設置應避免畚箕型設計,可考慮將整體平



                         面逐步下降之設計,以減少對輪椅之損害。無障礙斜坡道可在


                         考慮下列寬度與坡度之要求下,自行進行適當之設計,以符合


                         無障礙之安全考量。



                      1.淨寬:120 公分以上(不包括側坡之寬度)。


                      2.坡度:1:12 以下。



                      3.側坡坡度:上方平台 120 公分以上  ; 1:10 以下。


                                             上方平台 120 公分以下  ; 1:12 以下。



                      4.分隔島和槽化島有行人穿越處,應降低整體高度並以配合路面


                         高程來達成無障礙之要求,同時也必須考慮路面防滑。



                              以下列舉 A、B 及 C 三種不同斜坡道之設計型態及說明僅


                         供參考,如圖 14.8、14.9、14.10 所示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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