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6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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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室外引導通路,指建築物出入口至道路建築物間之通路,設有
供行動不便者使用之引導設施,該通路寬度不得小於 1.3 公尺
。
三、避難層及室內出入口,其淨寬不得小於 1.1 公尺,且地板應平
順,以利輪椅行進。
14.6.4 無障礙坡道與樓梯防護
一、無障礙斜坡道之設置
無障礙斜坡道之設置應避免畚箕型設計,可考慮將整體平
面逐步下降之設計,以減少對輪椅之損害。無障礙斜坡道可在
考慮下列寬度與坡度之要求下,自行進行適當之設計,以符合
無障礙之安全考量。
1.淨寬:120 公分以上(不包括側坡之寬度)。
2.坡度:1:12 以下。
3.側坡坡度:上方平台 120 公分以上 ; 1:10 以下。
上方平台 120 公分以下 ; 1:12 以下。
4.分隔島和槽化島有行人穿越處,應降低整體高度並以配合路面
高程來達成無障礙之要求,同時也必須考慮路面防滑。
以下列舉 A、B 及 C 三種不同斜坡道之設計型態及說明僅
供參考,如圖 14.8、14.9、14.10 所示範例。
1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