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5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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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配合車站、大眾運輸及其它公共場所之無障礙設施做適當之連



                         絡。



                14.6.2  導引設施



                         導引設施設計時應考量視障者、行動不便者及一般民眾行走方


                   便。以下為設計時應注意的課題:



                   一、人行空間連續性。


                   二、人行道及騎樓之高低差宜減至最小。



                   三、避免固定物及活動物之不當設置造成的阻礙。


                   四、避免坡道太陡及舖面不當,對輪椅及手杖使用者造成危險。



                   五、避免分隔島之障礙。


                   六、避免語音號誌系統的不一致與高故障率。



                   七、公共建築入口之提示。


                   八、特殊需求之街道傢具。



                   九、考量人行路面之防滑。


                   十、人行道路面宜考慮色差之設計以利於視覺不便者行走安全。



                   十一、導盲磚設置宜符合人行道線形需求。



                14.6.3  淨寬度與垂直淨空



                   一、人行道之基本可用之行人空間淨寬度最少不得小於 1.5 公尺,



                         其淨空高度不得小於 2.3 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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