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9 - 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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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1.基本停車空間:長 1.85 公尺、寬 0.6 公尺,詳圖 5.7.1 所示。
                         2.並排停車空間:並排停放時,以長 1.85 公尺、兩車中心間距 0.4 公尺設計之,

                           詳圖 5.7.2 所示。
                         3.斜角停車空間:停車場所狹窄時,可為斜角停車,詳圖 5.7.3 所示。














                     圖 5.7.1  腳踏自行車基本停車空間                        圖 5.7.2  腳踏自行車並排停車空間

                                 (單位:公尺)                                    (單位:公尺)

















                     圖 5.7.3  腳踏自行車斜角停車空間

                                 (單位:公尺)




























                                                     道路工程設計篇 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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