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 1.基本停車空間:長 1.85 公尺、寬 0.6 公尺,詳圖 5.7.1 所示。 2.並排停車空間:並排停放時,以長 1.85 公尺、兩車中心間距 0.4 公尺設計之, 詳圖 5.7.2 所示。 3.斜角停車空間:停車場所狹窄時,可為斜角停車,詳圖 5.7.3 所示。 圖 5.7.1 腳踏自行車基本停車空間 圖 5.7.2 腳踏自行車並排停車空間 (單位:公尺) (單位:公尺) 圖 5.7.3 腳踏自行車斜角停車空間 (單位:公尺) 道路工程設計篇 5 -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