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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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1  環境卓越計畫(CA1)



                                            表 4.8  環境卓越計畫要求與文件

                      目標  讓施工過程的環境管理工作品質高於規範標準

                     途徑 1:工作區環境管理
                              1.  選用具備 ISO14001 環境管理系統(EMS)的施工廠商或監造團隊。

                              2.  總施工廠商、統包商或監造廠商應指定一位工地主管負責施工現
                      要求
                                  場的環境管理。
                              3.  提供適合的環境管理培訓。

                              1.  環境管理系統計畫書。
                      文件  2.  環境管理主管需持有合格專業證書。
                              3.  環境管理培訓應附上培訓課程相關資訊與效果評估。

                     途徑 2:無環境罰款或違規
                      要求  1.  完工驗收前沒有任何環境違規行為。

                              1.  完工並驗收後,由業主代表簽署一封信,證明該計畫無任何環境違
                      文件
                                 規行為。





                       CA1 環境卓越計畫指標目的讓施工過程的環境管理工作品質高於規範標

                  準,其要求與文件如表 4.8 所示。CA1 指標可由兩種途徑達成要求;途徑 1 為


                  工作區環境管理,途徑 2 為無環境罰款或違規。如表 4.8,途徑 1 要求(1)施工

                  施工廠商或營建管理團隊須有正式之環境管理系統,如 ISO14001:2004,要求

                  即包含該公司通過 ISO14001 之認證,或有未通過 ISO 認證但符合 ISO 要求之


                  環境管理系統,且於建設期間環境管理系統必須到位;(2)指定一位具環境管理

                  資格的工地主管;(3)提供適合的環境管理培訓。達成第(1)要求可各得 2 分,達


                  成第  (2)、(3)要求可各得 1 分,CA1 指標最多得 3 分。若選擇途徑 1,施工廠

                  商須提供環境管理系統計畫書,應相當於 ISO14001:2004 之環境管理系統,且

                  符合 ISO 要求,其中需包含同 ISO14001 內容之環境政策、指標與目標、管理


                  規範、權責範圍、訓練計畫、文件記錄、預防、糾正行動及緊急程序九項。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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