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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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底層、結構回填材料、標誌、塑膠、木頭、或其他金屬)排除在外。
3. 考慮所有的材料包含級配底層、結構回填材料即土壤改良材料。這包含在
選項一與選項二中之材料加上級配底層(可以是非膠結或利用膠結材如石
灰、水泥或乳化瀝青穩定的底層)以及任何其他添加的材料。其他材料(例
如標誌、塑膠、木頭、或其他金屬)排除在外。
4. 考慮計畫中所有列在資財表中的材料。這包含在選項一、二與三中之材料
加上所有的標誌、交通結構物、管道、塑膠、木頭、護欄等。
表 4.12 再生回收材料比例要求與文件
目標 減少計畫對原始材料的開採與生產需求
選項 1:只考慮膠結、結構、鋼筋材料與鋼材
1. 以重量計算水泥、瀝青、鋼筋、鋼材中,回收與再生量的百分比。
要求 2. 不包含骨材、預鑄混凝土、填充材料、塑膠、木材、其他金屬、管
線、欄杆。
1. 再生水泥用量、再生瀝青混凝土之含油量與用量、鋼材回收再利用
文件
率等計算結果。
選項 2:只考慮熱拌瀝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與鋼材
1. 選項 1 之要求外,再加上骨材及預鑄混凝土。
要求 2. 不包含鋪面碎石級配、填充材料、塑膠、木材、其他金屬、管線、
欄杆。
文件 1. 選項 1 之文件外,再加上水泥混凝土中的回收骨材使用率。
選項 3:考量前述材料以及碎石級配層、填充材料、土壤改良
1. 選項 2 之要求外,再加上碎石級配層、填充材料、土壤改良、石灰、
要求 乳化瀝青。
2. 不包含塑膠、木材、其他金屬、管線、欄杆。
文件 1. 選項 2 之文件外,再加上碎石級配、填充材料等回收料量。
選項 4:所有材料
要求 1. 所有材料皆包含在內,管線、機械設備則由專案團隊決定是否包含。
文件 1. 所有材料之回收與再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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