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2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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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底層、結構回填材料、標誌、塑膠、木頭、或其他金屬)排除在外。



                  3.  考慮所有的材料包含級配底層、結構回填材料即土壤改良材料。這包含在

                       選項一與選項二中之材料加上級配底層(可以是非膠結或利用膠結材如石

                       灰、水泥或乳化瀝青穩定的底層)以及任何其他添加的材料。其他材料(例


                       如標誌、塑膠、木頭、或其他金屬)排除在外。


                  4.  考慮計畫中所有列在資財表中的材料。這包含在選項一、二與三中之材料

                       加上所有的標誌、交通結構物、管道、塑膠、木頭、護欄等。



                                        表 4.12  再生回收材料比例要求與文件

                      目標      減少計畫對原始材料的開採與生產需求
                      選項 1:只考慮膠結、結構、鋼筋材料與鋼材

                              1.  以重量計算水泥、瀝青、鋼筋、鋼材中,回收與再生量的百分比。
                      要求      2.  不包含骨材、預鑄混凝土、填充材料、塑膠、木材、其他金屬、管
                                  線、欄杆。

                              1.  再生水泥用量、再生瀝青混凝土之含油量與用量、鋼材回收再利用
                      文件
                                  率等計算結果。

                      選項 2:只考慮熱拌瀝青混凝土、水泥混凝土與鋼材
                              1.  選項 1 之要求外,再加上骨材及預鑄混凝土。
                      要求      2.  不包含鋪面碎石級配、填充材料、塑膠、木材、其他金屬、管線、

                                  欄杆。
                      文件      1.  選項 1 之文件外,再加上水泥混凝土中的回收骨材使用率。

                      選項 3:考量前述材料以及碎石級配層、填充材料、土壤改良
                              1.  選項 2 之要求外,再加上碎石級配層、填充材料、土壤改良、石灰、
                      要求          乳化瀝青。

                              2.  不包含塑膠、木材、其他金屬、管線、欄杆。
                      文件      1.  選項 2 之文件外,再加上碎石級配、填充材料等回收料量。

                      選項 4:所有材料
                      要求      1.  所有材料皆包含在內,管線、機械設備則由專案團隊決定是否包含。
                      文件      1.  所有材料之回收與再生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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