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98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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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7.4  台中潭子案綠道路評估結果

                                              指標      案例                     最高可得
                           指標類別                                指標總分                        評估得分
                                              個數  提送                           分數
                      計畫要求  PR                 12      12          -              -
                      環境與水  EW                 10       5         30             15             5

                      施工活動  CA                 11       7         20             15            11
                      材料與設計  MD                 6       2         24             10             6
                      設施與控制  UC                 8       4         20             10             9
                      通路與宜居性  AL               10       5         21             10             9

                      創意與努力  CE                 4       2         15             8              4
                              合計               61      37         130            68            44
                                                  認證等級                                        銅級





                       六類指標中,以施工活動 CA 指標得分 11 分最高,其次為設施與控制 UC、

                  通路與宜居性 AL 指標,各獲得 9 分。施工活動指標要求的做法多屬於施工單


                  位的工作,設施與控制、通路與宜居性等指標要求的做法多數屬於設計單位的

                  工作,此三類獲得分數高,可見本案設計與施工廠商盡可能提出詳細且符合指

                  標要求的說明,以達成較高的分數,顯現其為綠道路計畫評估投入的努力。



                  7.1.3  台南仁德案



                       依據台南仁德案設計台灣世曦顧問公司及施工廠商合眾營造提送的指標


                  資料,評估可獲得的綠道路指標分數,整理成表 7.5 所示。表 7.5 左側為美國

                  綠道路七類 61 項指標,右側依序為資料是否提送、指標提供分數及評估得分。

                  表 7.5 中計畫要求之 12 個 PR 指標為必要達成,但不提供分數。另外,表 7.5


                  中資料提送欄未打勾者,如 EW3 棲息地復原、EW10 油汙處理等,因台南仁德

                  案未提送相關資料,所以得分評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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