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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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 符合多類別成本
道路工程中與永續性相關之成本可能同時符合綠道路架構下多類別之原
則,在成本分類上可依照以下之假設。
當成本項目同時符合綠色內涵指標要求,與美國綠道路指標要求時,將此
項成本歸納於綠色內涵中綠道路相關成本。例如,高強度營建材料(綠色材料)
亦為當地材料(MD5)時,將之歸類於屬性 4,綠色內涵中綠道路相關成本。再
例如,排水工程(EW8 相關)中使用之混凝土亦為高強度建材(符合綠色材料)時 ,
歸類於屬性 4。
5.3.3 新增綠道路成本
新增綠道路成本為提升道路工程永續性而額外增加之成本,因此在成本計
算上,可以採用差額法判定新增綠道路成本。
複合成本中非環保成本,如有明確可比較之客觀數據,可直接扣除後即為
新增綠道路成本,此為差額法。例如,購買具有節能效益之設備,新增綠成本
即為購買成本與同類型無節能效益者成本之差額,但若原本設計就考量採用節
能設備,則不算在新增綠成本中。
5.3.4 類似綠工項成本
道路工程之價目表中,有部分工項在實質上與計畫範圍內之永續性無關,
或僅於施工階段發揮其永續性,對於整個道路生命週期之永續性貢獻微小,但
是在分類上,容易因為其工項名稱而將其視為與綠道路相關成本,因此將此類
成本稱為類似綠工項成本,需要在分類上特別注意以免判定錯誤。此節提出類
似綠工項成本之判定與假設方法。
(1) 臨時排水溝:此工項雖然與逕流量控制相關,但是僅用於施工階段,在道路
營運階段並不具逕流量控制效益,因此對於整個道路生命週期之永續性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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