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5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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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景觀工程


                       包含之項目有邊坡植生綠化、交流道及休息區美化、給水噴灑系統等。


                  (2)  環保工程


                       包含具環保內涵之永久性設施,如隔音牆、污水處理廠、監測系統、生態


                  廊道、景觀式擋土牆、植生護坡等。


                  (3)  結構材料再利用


                       工程中再生利用結構材料的費用,包含構造物回填、瀝青回收再利用等。


                  (4)  土方平衡


                       平衡工區內挖方與填方體積,減少外運土石量,包含餘方近運利用等。


                  (5)  空氣汙染改善措施



                       工區範圍內,減輕、預防或消除空氣汙染所產生之費用,包含全阻式圍欄

                  等。


                  (6)  再生能源發電系統與節約能源設備


                       包含太陽能發電系統、LED 照明燈具。


                  (7)  綠色材料


                       包含當地材料、健康環保材料、長壽材料、再生材料等,根據綠道路指標


                  要求,當地材料為採用距離工地位置半徑 80 公里內之材料供應商提供之材料。


                  5.2.6  綠道路新增成本



                       原則:此類成本為工程成本之外,為達成綠道路指標而新增之成本,可能


                  同時符合綠色內涵之要求,但若其目的為達成綠道路指標得分,則歸類於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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