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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七)標示系統
標示系統具有解說、指示、提供資訊之功
能,應視其標示牌功能決定設置位置,詳表
4.8-8。
表 4.8-8 標示系統設計建議表
設計
設計考量因素 設計建議
因子
˙ 具解說功能之資訊標示應 ˙ 標示系統面積較大則建議
設於相關設施附近 設置於退縮空間、鄰近公園
標示 ˙ 標示系統勿因鄰植栽而形 或廣場內
系統 成遮擋 ˙ 交通標示附近勿植大型喬
位置
˙ 設置於人行道之標示系統 木
,應避開人行通行淨空
˙ 標示系統可採用仰視、平視 ˙ 採平視方式之標示系統建
標示
及俯視角度,惟重要的資訊 議重要資訊設於高度 1.4
系統
宜採視高平視方面,讓使用 ~1.6 公尺範圍
高度
者更易於注意
標示 ˙ 標示系統前應預留足夠之 ˙ 建議標示系統前留設 1.5
系統前 閱讀寬度 公尺的閱讀淨空間
之閱讀
寬度
標示 ˙ 建議標示系統附近應加強
系統 夜間照明,讓使用者易閱讀 ──
照度
標示 ˙ 標示系統設置應擬定定期 ˙ 地區標示系統應以規格化
系統 維護計畫 、模距化設計為原則
維護
˙ 標示系統材料應有較佳的 ˙ 避免採用附貼式標示,若為
標示
耐候性能 附貼式標示系統應有較佳
系統
的黏著性,避免脫落
材料
˙ 標示系統上之色彩,應可抗
選擇
太陽直射而褪色
標示 ˙ 標示系統可針對重要資訊 ˙ 標示系統點字板的位置宜
系統 設置點字板,或提供語音服 設於固定的高度,符合視障
無障礙 務 者觸摸習慣
設計
˙ 建議標示系統可與其他附屬 ˙ 標示系統設置附屬設施之
標示 設施整合設計包括:垃圾箱 使用,儘量不影響觀看者視
系統 、燈具、座椅、無障礙設施 線
附屬 等
設施 ˙ 附屬設施可與標示系統主
體一體設計
資料來源:本手冊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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