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 -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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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表 2.5-1  市區道路規劃單元設置尺寸表

                                                                                            單位:公尺
                                    道路分類    主要道路                                    服務道路
                                                              次要道路
                                                       *
                  設置需求                        (快速道路 )                        集散道路             巷道
                                                      *
                       分隔帶開口間距長                300(600 )         100            -              -
                           人行道寬                  4-1.5         3.5-1.5       2.5-1.5          1.5

                                                 3.5-3
                           汽車道寬                                 3.5-3           3             2.5
                                                       *
                                              (3.75-3.5 )
                          混合車道寬                  5-3.5          5-3.5         5-3.5       5-2.5(單向)

                           機車道寬                 1.25-2        1.25-1.8          -              -

                          腳踏車道寬                   1.5            1.5           1.5            1.5

                         公車專用道寬                3.5-3.25       3.5-3.25          -              -

                        臨近路口車道寬                   ≧3             ≧3           ≧2.5           ≧2.5
                         中央分隔帶寬                  4-0.5         1.5-0.5          -              -

                      車道(快慢)分隔帶寬                 ≧0.5           ≧0.5            -              -

                        公車停靠空間寬                  3.5-3          3.5-3           -              -

                      上下車停車區空間寬                    2              2             2              2
                    路邊汽車縱向停車空間寬                   2.5            2.5           2.5            2.5

                    路邊機車橫向停車空間寬                    2              2             2              2

                         公共設施帶寬                   1.5            1.5           1.5            1.5

                         *
                   註:1. 表示快速道路之適用值。
                       2.設計車輛主要道路及次要道路以大客車為主,集散道路及巷道以小客車為主。
                       3.巷道其整體可通行空間至少應符合消防車及垃圾車通行之需要。
                       4.「機車道寬」欄位中,在只有一機車道時,可以採較大值規劃;在有二條機車道以上時,
                         可採較小值計算。
                       5.公共設施帶寬,宜以該路段上所有公共設施中最寬者為設計依據。
                   資料來源:內政部營建署,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民國 9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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