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P. 30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2.6.3 集散道路之人行道基本配置類型
集散道路屬於服務性道路,提供地區性活動使用及
連接次要道路與巷道之功能。一般路寬在 25 公尺以
下,仍應考慮佈設人行道。
2.6.4 巷道之人行道基本配置類型
巷道亦屬於服務性道路,提供道路兩旁建築物人車
直接出入之功能。一般巷道寬度小於 15 公尺,目前的
作法大多未設置人行道,造成行人使用上安全與便利的
顧慮。故巷道之規劃仍應依據實際需求考慮人行道之設
置,如路寬確實不足或兩側土地使用不同,可考慮人行
道兩側不對稱之設計,將人行道留設於使用較為頻繁之
一側。若巷道受限於實質條件無法劃設人行道,則路側
也不應劃設停車格位。
2 -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