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 - 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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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2.6.3  集散道路之人行道基本配置類型

                     集散道路屬於服務性道路,提供地區性活動使用及
                 連接次要道路與巷道之功能。一般路寬在 25 公尺以
                 下,仍應考慮佈設人行道。


            2.6.4  巷道之人行道基本配置類型

                     巷道亦屬於服務性道路,提供道路兩旁建築物人車
                 直接出入之功能。一般巷道寬度小於 15 公尺,目前的
                 作法大多未設置人行道,造成行人使用上安全與便利的
                 顧慮。故巷道之規劃仍應依據實際需求考慮人行道之設
                 置,如路寬確實不足或兩側土地使用不同,可考慮人行
                 道兩側不對稱之設計,將人行道留設於使用較為頻繁之
                 一側。若巷道受限於實質條件無法劃設人行道,則路側
                 也不應劃設停車格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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