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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發言人 發言意見 研究單位處理情形
1.人行道上設置相關設施,於執行面上確實遭 1.敬悉。
遇許多困難,包括民意的壓力、相關單位之
協調等。
2.工務局公園處有路燈基座標準圖,研究單位 2.已洽公園處索取路燈基座設計參
可前往洽取作為參考。 考圖供參。
3.有關無障礙設施之設計,建議研究單位可洽 3.本工程司於計畫辦理初期即拜訪
詢無障礙團體瞭解使用需求。 中華民國殘障聯盟,除進行訪談
瞭解行動不便者之需求外,並洽
借相關資料供參。
4.雖然目前台北市之政策是藉由設置機車停車 4.納入人行道設計手冊內容說明。
彎將機車排除於人行道上,但考量實務面機
陳毓賢 車仍有騎乘於人行道上之情況,因此人行道
委員 舖面材質仍需考慮抗壓性。
5.台北市分隔島加高主要是為防止行人任意穿 5.納入研究考量。
越,若不加高,可考量採種植二排灌木方式
加以阻絕。
6.有關排水問題,目前台北市已將內溝更改為 6.納入研究考量。
共同管線溝,提供給有線電視、行動電話業
者等附掛管線。
7.設計手冊內容之撰寫儘量不要使用強制性之 7.遵照辦理。
字眼,例如:騎樓銜接"應"齊帄,建議修改
為以齊帄為"原則"較佳。
8.圖面上之尺寸及比例尺應標註清楚,俾利使 8.遵照辦理。
用者應用。
1.目前之設計參考圖主要為路段之處理,建議 1.將於設計參考圖中增加路口處之
應增加路口處之設計參考圖(包含交通號誌 處理。
、控制器、共桿處理等)。
張哲揚 2.人行道與巷道銜接處之定位問題,建議可由 2.法令面之研究牽涉層面較廣,且
委員 法令面加以探討,並回饋至「道路交通標誌 非屬技術層級,建議暫不納入本
(郭宗生總 標線號誌設置規則」是否需配合調整修正。 案工作範疇。
工程司代)
3.若人行道寬度較寬,且屬特殊地點時,可考 3.依現行法令,人行道上並未准許
量增設自行車道。 設置腳踏車道,建議暫不納入考
量。
1.如需留設人行道與鄰地間之側溝,其清理孔 1.納入人行道設計手冊內容說明。
之蓋版應為密閉,不需設置格柵,且與人行
道舖面齊帄,以免造成行走障礙。
2.在考量可以路邊停車,有開關車門之需求條 2.納入研究考量。
何竹天 件下,建議A型緣石高度由20公分降低為15公
委員
分。
3.依據「共同管道法」,新市鎮新闢之管道溝會 3.納入研究考量。
放置於設施帶,是否會與街道家具產生衝突
,請中華納入研究。
附 7 -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