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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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提供人行環境之品質,人行道之空間,含走廊、騎樓等應保持平



                        整,應確保其具備足夠的人行淨空間。同時儘量使用較易維護整


                        潔之材料或植栽。






               2.7  永續性之規劃原則



                        永續發展概念下的道路規劃原則應重視行人、腳踏車、大眾運輸


                  所需之空間及加強交通安全的考慮,增強使用再生材料,並減少對環



                  境的破壞,其原則如下:


                  一、在同一道路上之人行道設置寬度可以比車道所使用的空間寬。



                  二、可加強行人徒步區之設置,或大眾運輸人行徒步區(Transit  Mall


                        )之設置。而且人行空間宜平整,如果有公共設施宜儘量放入公



                        共設施帶,避免防礙行人通行。


                  三、巷道宜加強植栽綠化及確保人行安全;可透過交通寧靜區相關設



                        施之設置,加強兒童遊戲巷及學童通學巷之功能。


                  四、對於車流之間的衝突,應儘可能採分流方式加以分離,或採用減



                        速措施減少衝突的嚴重性。


                  五、交叉口設計應確保用路人有足夠之安全視距及轉彎半徑。在道路



                        設計完成時,應進行安全檢核之工作。


                  六、道路系統規劃宜配合現有道路系統為主,以促進都市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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