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4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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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提供人行環境之品質,人行道之空間,含走廊、騎樓等應保持平
整,應確保其具備足夠的人行淨空間。同時儘量使用較易維護整
潔之材料或植栽。
2.7 永續性之規劃原則
永續發展概念下的道路規劃原則應重視行人、腳踏車、大眾運輸
所需之空間及加強交通安全的考慮,增強使用再生材料,並減少對環
境的破壞,其原則如下:
一、在同一道路上之人行道設置寬度可以比車道所使用的空間寬。
二、可加強行人徒步區之設置,或大眾運輸人行徒步區(Transit Mall
)之設置。而且人行空間宜平整,如果有公共設施宜儘量放入公
共設施帶,避免防礙行人通行。
三、巷道宜加強植栽綠化及確保人行安全;可透過交通寧靜區相關設
施之設置,加強兒童遊戲巷及學童通學巷之功能。
四、對於車流之間的衝突,應儘可能採分流方式加以分離,或採用減
速措施減少衝突的嚴重性。
五、交叉口設計應確保用路人有足夠之安全視距及轉彎半徑。在道路
設計完成時,應進行安全檢核之工作。
六、道路系統規劃宜配合現有道路系統為主,以促進都市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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