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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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規劃時應考慮減少交通對居住環境之寧適與安全的負面影響
,宜將道路路型規劃、斷面設計、速度的管理、人車分流做整體
的考量與規劃,街廓內儘量避免平行或垂直的穿越性交通。
二、坡地道路之規劃,應儘量減少挖填土石方,避免破壞自然地形,
且儘量維持挖填方平衡。並可適當地使用考慮生態環境之工法。
三、道路路線行經地區應兼顧沿途景觀、宗教、文化、古蹟、遺址等
的保留與配合。
四、道路規劃宜考量綠化及植栽之整體規劃,並考量街道傢俱之配合
,對於是否設置行人座標、電話亭、資訊站或小廣場,可一併納
入道路所需空間之考慮。
五、道路規劃宜考量排水設施之配合;並且避免造成一些道路交叉處
之積水。
六、道路規劃宜考量道路高程之設計。
七、道路規劃宜考量與鄰近土地使用計劃相配合;例如商業區增加行
人空間或小型人行廣場之設置,在住宅空間則加強交通寧靜區觀
念的設置。
八、交叉口、兩道路相交處要顧及景觀,作適度之配合。
九、依據道路規劃之觀念,在進行都市計畫之細部計畫的巷道規劃時
,宜考量整體規劃,保持設計之彈性;或可由社區自行留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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