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3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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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道路規劃時應考慮減少交通對居住環境之寧適與安全的負面影響



                        ,宜將道路路型規劃、斷面設計、速度的管理、人車分流做整體


                        的考量與規劃,街廓內儘量避免平行或垂直的穿越性交通。



                  二、坡地道路之規劃,應儘量減少挖填土石方,避免破壞自然地形,


                        且儘量維持挖填方平衡。並可適當地使用考慮生態環境之工法。



                  三、道路路線行經地區應兼顧沿途景觀、宗教、文化、古蹟、遺址等


                        的保留與配合。



                  四、道路規劃宜考量綠化及植栽之整體規劃,並考量街道傢俱之配合


                        ,對於是否設置行人座標、電話亭、資訊站或小廣場,可一併納



                        入道路所需空間之考慮。


                  五、道路規劃宜考量排水設施之配合;並且避免造成一些道路交叉處



                        之積水。


                  六、道路規劃宜考量道路高程之設計。



                  七、道路規劃宜考量與鄰近土地使用計劃相配合;例如商業區增加行


                        人空間或小型人行廣場之設置,在住宅空間則加強交通寧靜區觀



                        念的設置。


                  八、交叉口、兩道路相交處要顧及景觀,作適度之配合。



                  九、依據道路規劃之觀念,在進行都市計畫之細部計畫的巷道規劃時


                        ,宜考量整體規劃,保持設計之彈性;或可由社區自行留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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