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97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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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可否舉實例說明各都市市區道路所佔道路面積比
之數據,供設計參考。
台北市 1.本規範談及市區道路的規劃及設計方面,建議研 1.建議營建署參考。(
政府交 究案名稱可改為『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 該署已採納意見辦理
通管制 』。 名稱更改)。
工程處
洪副總
工程師
滄浪
李委員 1.建議可否於每個章節列出與該章節內容相關之法 1.參考文獻已列入。
治綱 規依據、主管機關、重要參考文獻等。 2.增加第一章總論之系
2.章節間如有關聯性,建議予以有系統的說明。 統性架構。
台北市 1.實務上設計道路時,現行道路現況無法合乎規範 1.依據內政部營建署對
政府工 內容之要求,是否有其他可行方法。 於規範之定位決定後
務局陳 ,再決定處理方式。
家邦
馮委員 1.有關公車專用道、機車專用道、腳踏車專用道、 1.相關設施可行性分析
正民 輕軌運輸系統平面道路設計,基本上是在上述專 其他研究單位皆有研
用道可行下進行設計,建議在本報告中敘明上述 究。有關可行性分析
專用道之可行性分析,則屬另一個層次或參考其 於本規範並不再敘述
他相關可行性報告。 。
張委員 1.第五章標題與內文內容不完全相符,是否可以考 1.第五章標題有更新。
德文 慮更換標題或將其中不一致部份獨立成新章節。 2.公車、機車皆有相關
2.類同於輕軌系統、公車、機車、腳踏車專用道章 之規定,故僅列出輕
節是否應設標誌、標線及號誌相關內容。規範草 軌系統與腳踏車之標
稿第15章中提及交通部號誌的相關規則中是否有 誌、標線作為建議。
專用道的規定。 3.已加附相關參考文獻
3.本規範應納入”相關法規”及”規範”的參考文獻供 。
參考,一般的參考文獻則如研究單位所述,可予
免除。
台北市 1.依90.6.1新修正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3條規定現 1.可使之配合,但必要
政府交 行道路有劃設車道線或分向線者,速限為50公里 時可透過交通工程手
通局交 ,否則為30公里,建議如依本規範巷道劃設車道 法降低其行駛速限。
通管制 時與上述條文如何競合。 建議未來修法時可進
工程處 一步討論。
黃工程
附錄 2-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