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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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三)面對行車方向頇設反光之「靠右行駛」或「靠
                          左行駛」標誌及有關標線、導標及標記;如果
                          槽化島在漸近端甚窄時,標誌宜設於距離鼻端
                          6~9 公尺處。

                 二、槽化島漸近端視距

                          行近槽化島所需之視距,至少應與設計行車速
                     率所需之安全停車視距相等。
                 三、槽化島與車道之淨空

                          槽化島設置在直行車道右側時,如直行車道右
                     側設有路肩,則槽化島應設於路肩外;如無路肩
                     時,則需退縮 0.5 公尺為宜,但不得小於 0.25 公
                     尺;槽化島起點處之退縮距離宜大於 1 公尺,且不
                     宜小於 0.5 公尺。
                 四、槽化島漸近車道線形

                          交叉路口處轉向彎道所有曲線行徑最好採用
                     漸變曲線;如行近或駛離槽化島之路面為漸縮形,
                     其漸縮比率宜採 15:1。

                 五、槽化島交通工程設施
                          槽化交叉路口應有反光設施;槽化島鼻端三角
                     地帶應按規定漆繪標線,並設反光標記或導標顯示
                     整個槽化島之輪廓。




            4.4  庇護島


            4.4.1  設置時機
                     庇護島用作行人及騎腳踏車者穿越時,臨時暫停庇
                 護之用。槽化島及分隔帶若作成屏障式(高出地面)均可
                 兼作庇護島。此外,公車專用道為保護候車乘客安全,
                 亦可設置庇護島作為候車站台。

                     考量行動不便者(如老人或持柺杖者)之步行速度
                 較慢,並斟酌路口號誌時制計畫中綠燈時比,當道路寬
                 度達 25 公尺以上,且道路路型屬無分隔路型時,即可
                 考量於路口處設置行人庇護島,提供行人(尤其是行動
                 不便者)通過路口時,適當之待避空間,有效保護行人
                 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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