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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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三)面對行車方向頇設反光之「靠右行駛」或「靠
左行駛」標誌及有關標線、導標及標記;如果
槽化島在漸近端甚窄時,標誌宜設於距離鼻端
6~9 公尺處。
二、槽化島漸近端視距
行近槽化島所需之視距,至少應與設計行車速
率所需之安全停車視距相等。
三、槽化島與車道之淨空
槽化島設置在直行車道右側時,如直行車道右
側設有路肩,則槽化島應設於路肩外;如無路肩
時,則需退縮 0.5 公尺為宜,但不得小於 0.25 公
尺;槽化島起點處之退縮距離宜大於 1 公尺,且不
宜小於 0.5 公尺。
四、槽化島漸近車道線形
交叉路口處轉向彎道所有曲線行徑最好採用
漸變曲線;如行近或駛離槽化島之路面為漸縮形,
其漸縮比率宜採 15:1。
五、槽化島交通工程設施
槽化交叉路口應有反光設施;槽化島鼻端三角
地帶應按規定漆繪標線,並設反光標記或導標顯示
整個槽化島之輪廓。
4.4 庇護島
4.4.1 設置時機
庇護島用作行人及騎腳踏車者穿越時,臨時暫停庇
護之用。槽化島及分隔帶若作成屏障式(高出地面)均可
兼作庇護島。此外,公車專用道為保護候車乘客安全,
亦可設置庇護島作為候車站台。
考量行動不便者(如老人或持柺杖者)之步行速度
較慢,並斟酌路口號誌時制計畫中綠燈時比,當道路寬
度達 25 公尺以上,且道路路型屬無分隔路型時,即可
考量於路口處設置行人庇護島,提供行人(尤其是行動
不便者)通過路口時,適當之待避空間,有效保護行人
通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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