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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附錄七之(八) 期末報告修訂稿審查會審查意見(91.11.14)
發言人 發言意見 研究單位處理情形
1.於人行道植栽時,常因選種不良致樹木枝葉 1.植栽之選種常依環境不同而異,
過大影響廣告招牌而與商家在修剪工作上多 人行道設計手冊中分別於4.7.2
生困擾,建請可否針對樹種之選擇部份,做 節及附錄二中,針對植物選取原
一較明確之建言。 則及植物特性(包括樹冠大小等
)列表供參。
2.本研究手冊中,對於交叉路口植栽與號誌、 2.敬悉。
路燈之淨距及高度均有所考量並予以規範,
台中市政
此點可供工程人員從事實際設計時據以參考
府建設局 辦理,立意頗佳。
林宏儒 3.為落實本工具書未來廣泛使用及確實執行, 3.未來這二本設計手冊會由營建署
工程司
建請定案後將研究成果送相關縣市政府參考 正式函送全國各縣市政府參考應
,期可供做實施教育訓練之教材。 用。
4.關於本設計手冊內之數據規定,與台北市、 4.已洽詢台中市政府建設局,並上
高雄市及台中市制訂之規定及行道樹管理自 網下載台中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
治條例有出入處,經主席裁示,請研究單位 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等相關規定,
參考台北市、高雄市之相關規定。在此建議 納入編修作業參考。
,亦請參酌台中市之規定一併辦理。
台北縣政 1.建請在樹種分類上對樹冠為展枝型或直立型 1.詳參人行道設計手冊附錄2.3節。
府城鄉局 加註其分類,供設計人員選用時參考。
林怡景
工程司
1.人行道設計手冊修訂稿第4.7節對於植栽的 1.遵照辦理,已於人行道設計手冊
功能,建議應可再予以加強補述。 中增加說明。
2.人行道設計手冊中,第4.7.2節植栽選取原則 2.該項建議具體且觀念明確,已納
敘及「具經濟價值」,語意不明,易令人誤解 入人行道設計手冊內容。
,建議可考慮修改為「抗風害、抗蟲害能力
強」,並可於內文中酌加「修剪之枝葉可做為
堆肥再利用」的觀念,以符合生態綠化的做
台北市政
法。
府工務局 3.手冊中強調植穴帶之做法,較符合生態工法 3.手冊中所建議之植穴尺寸僅為最
公園路燈
的觀念,故建議植穴長、寬、深尺寸以100公 小值,各地方應視當地環境條件
管理處
分為基礎,惟以臺北市為例,多以120公分為 酌予調整。
李明宗 最小基準,本手冊之建議值似嫌過小。
技正
4.本研究中說明為植穴保護措施可選用樹柵蓋 4.已於人行道設計手冊中另提供他
板,但樹柵的材質、中央孔隙大小等,如選 種植穴保護措施,供作業參考,
用或設計不佳,極易受植栽成長而破壞,建 詳4.7.4節。
議應再予以考量。
5.手冊中說明人行道植栽可利用多層次植栽的 5."多層次植栽"乃指植物在高度及
做法,以符合生態理念,建請提出務實之生 種類上儘量採取多樣性,以接近
態設計方式,供參考。 生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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