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市區道路植栽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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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規劃設計階段 44
3. 人行道寬度 3 公尺(含)~5 公尺,可規劃至
少 1.5 公尺 ~2.2 公尺的公共設施帶或植栽帶
人行道寬度達 3 公尺(含)~5 公尺,建議規劃 公共設施帶或植栽帶以增加綠帶的面積與完整性
至少 1.5 公尺的公共設施帶或植栽帶。考量不同人 為綠化原則,並與建築物退縮帶綠地結合,以提升
行活動之空間需求,可於公共設施帶或植栽帶配置 生態效益。植栽建議選用低維護、無毒、無刺、誘
基礎設施(緣石、燈柱基座、舖面)、人行道照明、 鳥、誘蝶、深根性、多年生、非板根之原生種(或
行道樹、連續矮綠籬、資訊看板、靠背式座椅、垃 歸化種)、樹型優美、符合地方特色之樹種,並與
圾桶或郵筒、候車亭、變電箱或其他公用設備、機 鄰近自然植物相結合,配合停車彎的設置,加大植
踏車停放區等設施物。機踏車停放區視停放空間大 栽生長空間,以複層植栽、多樣樹種混搭為配置考
小,可採用垂直停放或 45 度角停放,機踏車必須由 量。喬木栽植之幹距以 5~15 公尺為原則,設施物
車道進出,不得使用人行道進出。 外觀應配合綠化進行掩飾,建築開發基地之圍牆應
減少設置或以綠籬取代,以營造舒適的都市街道景
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