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5 - 市區道路植栽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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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規劃設計階段 44





             3. 人行道寬度 3 公尺(含)~5 公尺,可規劃至
               少 1.5 公尺 ~2.2 公尺的公共設施帶或植栽帶
                     人行道寬度達 3 公尺(含)~5 公尺,建議規劃                     公共設施帶或植栽帶以增加綠帶的面積與完整性
               至少 1.5 公尺的公共設施帶或植栽帶。考量不同人                       為綠化原則,並與建築物退縮帶綠地結合,以提升
               行活動之空間需求,可於公共設施帶或植栽帶配置                          生態效益。植栽建議選用低維護、無毒、無刺、誘
               基礎設施(緣石、燈柱基座、舖面)、人行道照明、                         鳥、誘蝶、深根性、多年生、非板根之原生種(或
               行道樹、連續矮綠籬、資訊看板、靠背式座椅、垃                          歸化種)、樹型優美、符合地方特色之樹種,並與
               圾桶或郵筒、候車亭、變電箱或其他公用設備、機                          鄰近自然植物相結合,配合停車彎的設置,加大植
               踏車停放區等設施物。機踏車停放區視停放空間大                          栽生長空間,以複層植栽、多樣樹種混搭為配置考
               小,可採用垂直停放或 45 度角停放,機踏車必須由                       量。喬木栽植之幹距以 5~15 公尺為原則,設施物
               車道進出,不得使用人行道進出。                                 外觀應配合綠化進行掩飾,建築開發基地之圍牆應
                                                               減少設置或以綠籬取代,以營造舒適的都市街道景
                                                               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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