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7 - 市區道路植栽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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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規劃設計階段 46















           4. 人行道寬度 5 公尺(含)以上,建議規劃 2.2
              公尺以上的公共設施帶或植栽帶,並可視現況闢
              設自行車道
                  人行道寬度達 5 公尺以上,建議規劃至少 2.2 公                       植栽帶以增加綠帶的面積與完整性為綠化原則,
              尺的公共設施帶或植栽帶。考量不同人行活動之空間                        提高綠帶的面積與連接,增加生物遷移與棲息的機
              需求,可於公共設施帶或植栽帶配置基礎設施(緣                         會。植栽建議選用低維護、無毒、無刺、誘鳥、誘蝶、
              石、燈柱基座、舖面)、人行道照明、行道樹、樹柵、                       深根性、多年生、非板根之原生種(或歸化種)、樹
              連續矮綠籬、資訊看板、靠背式座椅、垃圾桶、郵筒、                       型優美、符合地方特色之樹種,並與鄰近自然植物相
              候車亭、車阻、變電箱或其他公用設備、機踏車停放                        結合,配合停車彎的設置,加大植栽生長空間,以複
              區、休息等候區、自行車道(標線型或舖面型式變化)                       層植栽、多樣樹種混搭為配置考量,仿自然環境塑造
              等設施物。機踏車停放區視停放空間大小,可採用垂                        都市空間。喬木栽植之幹距以 5~15 公尺為原則,設
              直停放或 45 度角停放,機踏車必須由車道進出,不                      施物外觀應配合綠化進行掩飾,建築開發基地之圍牆
              得使用人行道進出。並可視現況及使用需求,設置休                        應減少設置或以綠籬取代,以營造舒適的都市街道景
              息等候區。人行道及自行車道,應以標線、鋪面、植                        觀。
              栽帶或高低差等方式予以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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