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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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人行道與無障礙設施
14.1 本章概要
說明人行道之設計原則與人行道無障礙設施之設計方法,並包
含人行陸橋與地下道之設計。
14.2 通則
14.2.1 人行道之定義
泛指騎樓、走廊及規劃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陸橋、人
行地下道等等。(註:本規範之適用範圍不包括騎樓與走廊)
14.2.2 行人活動空間
單一行人站立時所佔有的空間約為肩寬 60 公分、體厚約 45 公
分,與橢圓形身體的尺寸相似。因此當行人身體接觸時,每人約佔
0.3 平方公尺,身體不接觸時,每人約佔 0.7 平方公尺。行人於空間
中所佔面積如圖 14.1 所示。
人體橢圓
體厚45cm
肩寬60cm
每人平均面積0.3m 2
圖 14. 1 行人於空間中所佔面積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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