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17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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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人行道與無障礙設施






                14.1  本章概要



                         說明人行道之設計原則與人行道無障礙設施之設計方法,並包


                   含人行陸橋與地下道之設計。






                14.2  通則




                14.2.1  人行道之定義


                         泛指騎樓、走廊及規劃供人行走之地面、道路與人行陸橋、人



                   行地下道等等。(註:本規範之適用範圍不包括騎樓與走廊)



                14.2.2  行人活動空間



                         單一行人站立時所佔有的空間約為肩寬 60 公分、體厚約 45 公


                   分,與橢圓形身體的尺寸相似。因此當行人身體接觸時,每人約佔



                   0.3 平方公尺,身體不接觸時,每人約佔 0.7 平方公尺。行人於空間


                   中所佔面積如圖 14.1 所示。




                                                                        人體橢圓
                                                                                   體厚45cm



                                                                         肩寬60cm


                                            每人平均面積0.3m     2

                                        圖 14. 1  行人於空間中所佔面積之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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