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7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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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8.17 人行道與路口安全(LT1)得分
目的 提升道路工程中人行之環境品質。 配分:5 分
1. 人行道(2 選 1) 點數 得點
(1) 路寬≥18 公尺,道路兩側各設置至少 2.5 公尺之人行道。 3 0
要求
(2) 路寬<18 公尺,道路兩側各設置至少 1.5 公尺之人行道。 3 3
小計 3 3
2. 交叉路口 點數 得點
(1) 於交叉路口設置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設施,如主動式聲音警
示裝置、行人專用號誌觸動按鈕等。 1 0
(2) 於交叉路口考量人行安全動線繪製最短行人穿越線,或區
要求 1 1
隔人行、車道分流之標線。
(3) 考量路口之行人流量與道路交通量,設置行人安全庇護 3 0
島,或路口車道縮減方式,提升行人用路安全。
小計 5 1
合計 8 4
評分 指標得分= (4) / (8) × 5 = (2.5),四捨五入後為 3 分。
1. 人行道與路口規劃報告或設計圖說,包含新設或改善既有設施之項
文件 目與位置。 ✔
2. 相關設計規範。
(1) 要求 1 人行道
台中潭子案全長 1,061 公尺,部分路段道路寬度 15 公尺。於路寬 15 公尺
路段,部分區域設置雙側淨寬 2.68 公尺之人行道,滿足途徑 1 之要求 2,可得
3 點。
(2) 要求 2 交叉路口
(a) 案例於交叉路口並無設置行人優先交通安全設施,如主動式聲音警示裝
置、行人專用號誌觸動按鈕等,得 0 點。
(b) 計畫道路加繪轉向車道,以維持交通流暢及行車轉向的安全,符合要求
2,得 1 點。
(c) 台中潭子案未考量路口之行人流量與道路交通量,設置行人安全庇護島,
或路口車道縮減方式,提升行人用路安全,得 0 點。
(3) 指標得分
綜上所述,台中潭子案於 LT1 指標共獲得 1 點,得點百分比為(4) / (8)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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