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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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2.植穴規格
植穴規格取決於植栽苗木之規格及土
壤之性質;一般苗木之植穴,應大於土球直
徑 30 公分以上,穴深大於土球深度 15~20
公分以上。若為礫石較多之土質則應加大植
穴尺寸,以利根系之生長,詳表 4.7-2 及圖
4.7-1。
表 4.7-2 喬木植穴尺寸參考表
單位:公分
幹徑(註) ∮≦9 9<∮≦12 12<∮≦15 15<∮≦20 20<∮≦30 30<∮≦40
土球直徑 30 33 37 45 60 78
土球高 22 24 27 32 42 53
植穴直徑 70 75 85 100 120 150
植穴深 40 50 60 80 90 100
註:幹徑∮是指植株高度一公尺處之樹幹直徑。
資料來源:郭俊開,道路綠化美化,1995。
土球高度
植穴深
間土高度
間隙寬
植穴直徑
圖 4.7-1 植穴深度剖面示意圖
一般行道樹剛種植時多選擇幹徑 5~
10 公分者,生長多年後,如管理完善樹徑
大多能夠生長至 20 公分以上,故植穴尺寸
建議以寬度 100 公分、深度 100 公分為基
礎;另視交通島寬度、植物種類、土質等因
素作適度調整。
原則上,植栽帶的植穴土壤厚度,草
本地被植物應在 15 公分以上,灌木類應在
30 公分以上,淺根性喬木應在 60 公分以
上,深根性喬木應在 90 公分以上,詳圖
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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