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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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2.植穴規格
                                  植穴規格取決於植栽苗木之規格及土
                             壤之性質;一般苗木之植穴,應大於土球直
                             徑 30 公分以上,穴深大於土球深度 15~20
                             公分以上。若為礫石較多之土質則應加大植
                             穴尺寸,以利根系之生長,詳表 4.7-2 及圖
                             4.7-1。


                             表 4.7-2  喬木植穴尺寸參考表
                                                                 單位:公分
                幹徑(註)     ∮≦9    9<∮≦12 12<∮≦15 15<∮≦20 20<∮≦30 30<∮≦40
                土球直徑       30       33      37       45      60       78
                 土球高       22       24      27       32      42       53
                植穴直徑       70       75      85      100      120     150
                 植穴深       40       50      60       80      90      100

               註:幹徑∮是指植株高度一公尺處之樹幹直徑。
               資料來源:郭俊開,道路綠化美化,1995。












                                                      土球高度
                                                                  植穴深
                                                      間土高度
                           間隙寬
                                   植穴直徑

                                 圖 4.7-1  植穴深度剖面示意圖


                                  一般行道樹剛種植時多選擇幹徑 5~
                             10 公分者,生長多年後,如管理完善樹徑
                             大多能夠生長至 20 公分以上,故植穴尺寸
                             建議以寬度 100 公分、深度 100 公分為基
                             礎;另視交通島寬度、植物種類、土質等因
                             素作適度調整。
                                  原則上,植栽帶的植穴土壤厚度,草
                             本地被植物應在 15 公分以上,灌木類應在
                             30 公分以上,淺根性喬木應在 60 公分以
                             上,深根性喬木應在 90 公分以上,詳圖
                             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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