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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表 4.14-3 無障礙環境設施設計建議表(續)
設計因子 設計考量因素 設計建議
˙ 無障礙環境設施長度應 ˙ 建議坡道每隔 35 公尺設
無障礙環境
設施長度 考量行動不便者之操作 置緩衝平台,以供使用輪
需求 椅者暫停休息。
˙ 建議行動不便者專用坡
無障礙環境 道或高程轉換點附近,應 ─
設施附近照度
加強夜間照明
˙ 無障礙環境設施設置應 ˙ 地區無障礙環境設施應
擬定定期維護計畫 以規格化、模具化設計為
原則
無障礙環境 ˙ 坡道應有良好的保養維
設施維護 護計畫以加強使用者的
安全性,坡道表面應隨時
清除雜物,且扶手需定期
檢查以確保堅固安全。
˙ 無障礙環境設施材料應 ˙ 人行道無障礙路徑鋪面
無障礙環境 具較佳耐候性 應平順、防滑、具適當之
設施材料選擇
磨擦力
˙ 建議無障礙環境設施可 ˙ 路徑上之排水溝蓋孔隙
與其他附屬設施整合設 不得大於 1.5 公分,若孔
計包括:資訊標誌系統、 形為長方形則長向頇垂
垃圾箱、燈具等 直於行進方向
˙ 附屬設施可與無障礙環 ˙ 路面蓋版應維持與路面
境設施主體一體設計 同高,蓋版及框緣設計應
避免對使用輪椅者、持拐
杖或手杖者及騎腳踏車
者產生安全上的問題
˙ 利用灌木叢、車止、圍欄
等限定不安全範圍
˙ 無障礙環境應提供標誌
無障礙環境 以引導行人並確保行動
設施附屬設施 不便者能辨識所在的位
置及目的地
˙ 坡道的兩旁及平台處設
置路緣石至少高出坡道
面 1 公分,以供輪車發生
緊急狀況時,可使輪車經
碰撞路緣石以改變方向
及速度而停止。
˙ 坡道應設置照明設備以
在黑暗時確保使用者安
全,尤其在坡道的起點與
終點應有充份的照明以
加強安全。
資料來源:本手冊研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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