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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二、聲音對視障者是一項重要指引,不單指聲控號誌,
甚至牆面的聲音反射、舖面材質變換所造成不同敲
擊聲、及環境的聲音變化等都是最好的指示(如交
叉路口的車輛聲)。
三、導盲磚的設置
(一)導盲磚一般設置在無任何輔助性引導設施之
處,如空間附近無牆面、突出物,或無聲音指
示之大廣場等空間,並非將所有定義為無障礙
空間之處都加舖導盲磚。
(二)視障者的習慣寧可走階梯而較少使用殘障坡
道,因此在殘障坡道上舖設導盲磚實屬不合理
,反造成輪椅使用者不適。
(三)人行道導盲磚若未因地制宜的舖設,反有強迫
視障者轉彎繞路,或引向危險地帶之可能(如
引向殘障坡道、引向障礙物等)。沿著人行道
中央舖設的導盲磚,亦有違視障者之行動慣性
(一般而言,視障者不行走在人行道中間),
亦使一般市民行走時容易被絆倒。
(四)導盲設施在都市環境中應是全面考量的完整
系統,並非單單設置導盲磚即可達成其效果,
尤其在線形空間的人行道環境,可藉由引導行
進設施做為視障者的指引,因此是否設置導盲
磚應審慎考慮。
4.14.3 行動不便者之移動特性
就各種類型行動不便者,分析其移動特性(詳表
4.14-1 及圖 4.14-1~圖 4.14-3),俾能針對其特性作
最適切之設計,詳表 4.14-2 及表 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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