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7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P. 317

表 21.3  美國統一土壤法分類表

                        粗粒土壤                礫石及礫質土壤                  礫石

                        (通過 0.071mm  (通過 5mm  CNS386 (通過 0.071mm  CNS386 篩
                        CNS386 篩量小於 篩 量 小 於 50% 之                 土  量小於 5%之土壤)
                        50%之土壤)             壤)                       礫質土壤

                                                                     (通過 0.071mm  CNS386 篩
                                                                     量大於 5%之土壤)
                                            砂土及砂質土壤                  砂土
                                            (通過 5mm  CNS386 (通過 0.071mm  CNS386 篩
                  土壤                        篩 量 大 於 50% 之         土  量小於 5%之土壤)

                                            壤)                       砂質土壤
                                                                     (通過 0.071mm  CNS386 篩
                                                                     量大於 5%之土壤)

                        細粒土壤                粉土及粘土質土壤                 無機質土壤
                        (通過 0.071mm  (Wt<50)                         有機質土壤
                        CNS386 篩量大於 粉土及粉土質土壤                         無機質土壤
                        50%之土壤)             (Wt>50)                  有機質土壤

                        高有機質土壤
                       註:表 21.3 出處為「蔡攀鰲,公路工程學,民國 89 年」,詳細分類可依據
                            設計者需要予以參考。




               21.3.2  路基土壤壓實標準


                        路基土壤壓實標準規定如下:



                  一、填方部分



                     1.距   路  基  頂  層  面   30 公    分  以  內  者  ,  路   基  土  壤  壓  實  度  不  得  小  於  用


                        AASHTO T180(改良夯壓試驗法)所得最大乾密度之 95%。



                     2.距   路  基  頂  層  面  大  於   30 公    分  者  ,  路   基  土  壤  壓  實  度  不  得  小  於  用


                        AASHTO T180(改良夯壓試驗法)所得最大乾密度之 90%。





                                                             21-5
   312   313   314   315   316   317   318   319   320   321   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