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7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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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3 美國統一土壤法分類表
粗粒土壤 礫石及礫質土壤 礫石
(通過 0.071mm (通過 5mm CNS386 (通過 0.071mm CNS386 篩
CNS386 篩量小於 篩 量 小 於 50% 之 土 量小於 5%之土壤)
50%之土壤) 壤) 礫質土壤
(通過 0.071mm CNS386 篩
量大於 5%之土壤)
砂土及砂質土壤 砂土
(通過 5mm CNS386 (通過 0.071mm CNS386 篩
土壤 篩 量 大 於 50% 之 土 量小於 5%之土壤)
壤) 砂質土壤
(通過 0.071mm CNS386 篩
量大於 5%之土壤)
細粒土壤 粉土及粘土質土壤 無機質土壤
(通過 0.071mm (Wt<50) 有機質土壤
CNS386 篩量大於 粉土及粉土質土壤 無機質土壤
50%之土壤) (Wt>50) 有機質土壤
高有機質土壤
註:表 21.3 出處為「蔡攀鰲,公路工程學,民國 89 年」,詳細分類可依據
設計者需要予以參考。
21.3.2 路基土壤壓實標準
路基土壤壓實標準規定如下:
一、填方部分
1.距 路 基 頂 層 面 30 公 分 以 內 者 , 路 基 土 壤 壓 實 度 不 得 小 於 用
AASHTO T180(改良夯壓試驗法)所得最大乾密度之 95%。
2.距 路 基 頂 層 面 大 於 30 公 分 者 , 路 基 土 壤 壓 實 度 不 得 小 於 用
AASHTO T180(改良夯壓試驗法)所得最大乾密度之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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