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4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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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 名詞定義
一、光束(ψ)(單位:流明(Lumen))
1 流明係由點光源以 1 燭光均等光度放射光線至 1 公尺等距
離之半球面 1 平方公尺內之光量。
二、光度(I)(單位:燭光 cd 或 cp)
由點光源在一立體角內所發射出來之光束為一流明時,則該
光源之光度為 1 燭光。
三、照度(E)(單位:勒克斯(Lux))
單位面積內所照射之光束數。1 平方公尺受光面所接收 1 流
明之光束稱為 1 勒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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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輝度(L)(單位:Nit=cd/m )
由光源或反光面上之任一點朝觀測方向發射或反射之單位面
積上之光度值。
19.3 照明設計原則
19.3.1 照明設計基本要求
一、同一路段之照明設施設計應求一致。
二、設計時應重視照明效率、使用壽命、經濟性及對當地氣候條件之
適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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