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4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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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3  名詞定義



                  一、光束(ψ)(單位:流明(Lumen))


                             1 流明係由點光源以 1 燭光均等光度放射光線至 1 公尺等距



                        離之半球面 1 平方公尺內之光量。


                  二、光度(I)(單位:燭光 cd 或 cp)



                             由點光源在一立體角內所發射出來之光束為一流明時,則該


                        光源之光度為 1 燭光。



                  三、照度(E)(單位:勒克斯(Lux))


                             單位面積內所照射之光束數。1 平方公尺受光面所接收 1 流



                        明之光束稱為 1 勒克斯。


                                                         2
                  四、輝度(L)(單位:Nit=cd/m )


                             由光源或反光面上之任一點朝觀測方向發射或反射之單位面


                        積上之光度值。






               19.3  照明設計原則




               19.3.1  照明設計基本要求


                  一、同一路段之照明設施設計應求一致。



                  二、設計時應重視照明效率、使用壽命、經濟性及對當地氣候條件之


                        適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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