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7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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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3  規劃原則



                  一、交通寧靜區的設置需以社區為基礎,並獲得社區居民的支持。將


                        道路空間優先配給行人及當地區民活動使用。



                  二、轉移穿越性交通,其餘的交通則加以降速處理。


                  三、建全行人、腳踏車路網設施,確保徒步及腳踏車行走品質,提高



                        社區居民可用之空間。特別是對孩童、行動不便者、老年人及腳


                        踏車使用者。



                  四、改善公共運輸及其停車轉乘。


                  五、整體規劃停車空間。






               18.3  設計內容



                        交通寧靜區之規劃工作在整體路網進行功能結構的規劃確定之後


                  ,即對道路空間進行改變設計。此項工作包括交叉口改變設計,路段



                  降速措施,交通寧靜區入口設計,交叉口整合設計等。



               18.3.1  交叉口改變設計



                        交叉口空間調整的可能作法包括人行空間擴大、動線錯列、中心


                  圓環、高凸路心、路面變更、標線作法等,如表 18.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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