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

Page 109 - 105年度市區道路案例彙編

P. 109
img

• 道路兩側既有建物立面與相關設  • 是否有較高地方配合款,並確立  5  計畫重複提報中央相關單位申請  其他注意事項  3  一般規劃設計案件補助上限以新  4  申請計畫如屬「規劃設計」類(A
 施具景觀具景觀美質可一併整合  提案配套完整財務規劃  經費者                  臺幣 200 萬元為原則;全縣(市)              類),其委託項目不得含監造相關
               1  為配合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
 者                                                或全鄉(鎮、市、區)型市區道路                 內容;另屬「工程」類(B類)應
 • 是否有考量各工程單項預算分配  「人本交通整合推動方案」及考量
 以上 1 ~ 5 項均屬本計畫不補助                               景觀與人本環境改善綱要計畫案                  嚴格落實「先完成規劃設計再施
 • 原有環境不佳,若無此一補助款  合理性  綠色減碳交通路網之推動,與「市
 範圍,然屬不補助範圍之計畫牽                                   件或以「大眾運輸場站」、「教育                 作工程」規定,以利執行;申請補
 則無法完成此一改善構想,有礙  區道路人行環境無障礙考評實施
 • 是否一併辦理道路兩側違章建物  涉特殊狀況而有增益道路景觀改                 行政中心」及「醫療綠地設施」                  助工程者,應檢附規劃設計成果
 其未來發展者          計畫」考核成績,本計畫未來推動
 及違規廣告物拆除  善者,可參酌下列項目考量是否                         為中心辦理之整體人行路網系統                  報告,如規劃設計作業係為直轄
 地方民眾參與機制 10%  補助:  將以整體路網概念及縫補串聯之                建置規劃,或以學區進行整體通                  市或縣(市)政府自行辦理者,應
 計畫不補助之項目        通勤通學型人行道、自行車道建
 • 地方社區居民對申請之計畫具共  1  透過專家學者建議須納入景觀改  設計畫與人行道透水鋪面方案及  學步道規劃案件則以補助 150 至           比照辦理。
 識且表達強烈支持意願者  由於本計畫乃在提升地方市區道路  善計畫項目者  保水再利用設施列為重點補助項  300 萬元為原則。工程案件則無
 人本環境改善及學校周邊通學環境  目,並應加強人行道 / 自行車道鋪               限制,但各案當年度提報上限以                本計畫案件如獲補助營建署將不定
 • 處理民眾參與事務之專業溝通、  改善,非屬地方基礎公共設施及基  2  具特殊效益,對於道路景觀特色  面的平整度(如:截水溝或橫向排  2,000 萬元為原則;如提報內容係  期派員進行現場抽查督導考核作
 協調及衝突管理能力  層零星工程建設,並為維護都市生  塑造有加分效用者  水之接縫部分)、鋪裝材料之舒適  為「人行道」併同「自行車道」整         業。
 態景觀與市區道路人行環境之重要  3  其它需補助特殊狀況者                   體系統建置者,其補助經費得提
 • 是否積極尋求民眾參與之適當時  度等,以保護行人及自行車之行                 高至 3,000 萬元;另有特殊原因者
 性與公益性,以下項目均不屬於計
 機和方式,確實掌握民意需求,  車安全,且應以簡約、減量為原                   請註明之,經評審委員會同意可
 畫補助範疇
 符合地方風土民情是否積極尋求  則,請各縣市政府於提報案件時                   視工程需求而訂,惟最高上限不
 建立民眾實際參與規劃設計甚至  1  工程用地取得與補償  務必納入考量。            得超過 5,000 萬元,各分項申請計
 施工機制,以建構在地空間特色  2  為利本計畫持續朝向人本交通                 畫應以 102 年底前可執行完成為
 及安全的通行環境  2  學校、道路、橋樑、登山步道、停  及綠色運輸之方向推動,並系統     原則。
 車場或相關設備之興闢、養護
                 性與主題性的推展建置人行道與
 • 是否積極尋求民眾及學校參與之
 3  採購非屬工程必要機器設備(如  自行車道,提報案件請依循全縣
 適當時機和方式,確實掌握民意
 工程車、燈光、音響或擴音器等非  (市)或全鄉(鎮、市、區)型道
 需求,符合走路上學或騎自行車
 綠美化本體設備)        路景觀與人本環境改善綱要計畫;
 上學需求
                 如未辦理全鄉(鎮、市、區)型綱
 其他 10%  4  砍伐或遷移原生樹林或重要生態  要計畫者,本年度可考量提報以
 保育植物
 • 地方政府之配合意願,自籌款配  避免提報案件缺乏區域性整體規
 合比例             劃,而未獲入選。







 2016 市區道路人本環境建設計畫案例彙編             106                                                                       107
img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img

 

 

 

 

 

im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