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5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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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 13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第六次工作會議紀錄
一、時間:106 年 8 月 2 日(星期三)上午 10 時 10 分
二、地點:本署 B1 第二會議室
三、參加單位及人員:如簽到表
四、主持人:蔡副組長亦強 記錄: 張明華
五、討論事項:詳歷次會議討論決議事項辦理情形
六、各單位意見:(略)
七、結論:
(一)參與綠道路先導計畫北中南三工程案,北區工程處預定 9 月底上網公告,中區工
程處預定 8 月底上網,南區工程處預定 9 月中上網,請儘速完成相關工程發包
採購程序,俾利綠道路執行。
(二)綠道路先導計畫與設計者相關指標評估資料北區工程處、中區工程處之設計顧問
公司分別於 106 年 7 月 27 日及 7 月 31 日已送交成功大學,南區工程處請督促
設計顧問公司於 106 年 8 月 7 日前提送,以利成功大學先行審閱相關資料。
(三)北、中、南綠道路認證推廣教育訓練請成功大學於 9 月 30 日前提送教育訓練議
程及相關資料,認證推廣教育訓練時間依契約規定應於第一階段期末報告備查
後 40 日內完成。
(四)為利綠道路先導計畫評估可陸續提送美國綠道路基金會,網站先行註冊及先導計
畫評估費用付款,請道路組於 106 年 8 月 10 日前另簽主計室由本署先行墊支相
關費用可行性。
(五)為評估與碳排放基線的建立,須辦理工程碳足跡資料盤查該部分請成功大學於 9
月 10 日前提出初稿等資料,俾利了解相關內容。
(六)綠道路縣市政府需協助提供的綠道路指標資產管理系統,本署「市區道路養護管
理暨人行環境無障礙考評計畫」各縣市政策作為提送之資料有相關內容,屆時提
送宜蘭縣、臺中市、臺南市等送成功大學參考是否符合需求,再視需要至前述縣
市辦理訪談。
(七)本計畫第一階段期末報告依契約第三條第二款,請成功大學於 106 年 9 月 10 日
前提報。
八、散會時間:下午 12 時 2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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