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30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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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 11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先導計畫第二次設計者訪談會議
一、時間:106 年 6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 0 分
二、地點:營建署中區工程處
三、參加單位及人員:如簽到表
四、主持人: 翁博彥 記錄: 蔡雅雯
五、討論事項:綠道路指標適用性確認
六、各單位意見:(略)
七、結論:
(一)台中「潭子區祥和路延伸銜接至豐原區鐮村路道路開闢工程」案適用的綠道路指
標,經與中區工程處及劦盛工程顧問溝通確認後,勾選結果如表 1 所示。台中潭
子案確定適用且可達成的綠道路指標(表 1 以 Y 標示)共 31 項,不適用或無法達
成的指標(表 1 以 N 標示)共 29 項,另有機會達成的指標(表 1 以▲標示)共 1 項 。
此 1 項有機會達成的指標為 MD6 長壽設計,請劦盛公司提供鋪面設計及橋梁設
計相關內容,由成大協助檢核是否能符合綠道路指標要求。
(二)計畫要求指標中,PR1~PR6 及 PR11 等 7 項指標屬於設計相關的綠道路指標,指
標相關內容說明須由劦盛公司提出,作為先導計畫評估使用。另外,PR7~PR10
等 4 項指標屬於施工相關的綠道路指標,後續將納入施工補充條款中要求施工廠
商提供相關資料,作為先導計畫評估使用。最後 PR12 資產管理系統與後續維管
業主相關,意即台中市政府,將由營建署中工處協助請台中市政府提供相關資料,
再由劦盛公司整理成該項指標先導計畫評估資料。
(三)表 1 中 31 項確認適用的指標,與設計相關的包含 PR1~PR6、PR11、EW1、EW4、
EW5、EW7、EW8、MD2、UC1、UC4、UC6、AL3~AL5、AL10、CE2,及 CE4
等 22 項指標,請劦盛公司於 106 年 7 月底提出相關內容,作為先導計畫中文評
估資料。
(四)另外,表 1 中 31 項確認適用的指標,與施工相關的指標如 PR7~PR10、CA2、
CA3、CA6、MD5 等,經討論如 PR8、PR10 等要求,將納入施工補充條款要求
施工廠商配合提送。PR7、PR9 原本施工合約就有要求,不另寫入施工補充條款。
CA2、CA3、CA6、MD5 等指標要求,原本施工廠商就會提送相關資料,將於本
案施工廠商確定後,再與施工廠商說明此些指標要求內容,請廠商配合提出。
(五)本案設計納入灌溉與排水分離、景觀照明控制、農機便道、共同管溝等想法,請
劦盛公司將此等內容,寫入創意與努力(CE)指標,爭取綠道路先導計畫評估額外
分數。
八、散會時間:下午 4 時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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