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7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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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錄 4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先導計畫工作設計訪談會議記錄

                  一、時間:106 年 1 月 17 日(星期二)上午 10 時 0 分
                  二、地點:營建署中區工程處
                  三、參加單位及人員:如簽到表


                  四、主持人:  翁博彥                           記錄:  蔡雅雯
                  五、討論事項:
                  (一)綠道路先導計畫工程適用的綠道路指標、指標權責與設計內容討論。
                  六、各單位意見:(略)


                  七、結論:
                  (一)台中「潭子區祥和路延伸銜接至豐原區鐮村路道路開闢工程」案適用的綠道路
                       指標,經與中區工程處及劦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溝通確認後,勾選結果如表 1

                       所示。台中潭子案確定適用且可達成的綠道路指標(表 1 以 Y 標示)共 24 項,不
                       適用或無法達成的指標(表 1 以 N 標示)共 27 項,另有機會達成的指標(表 1 以
                       ▲標示)共 10 項。10 項有機會達成的指標,將於往後設計或施工過程中再確認
                       可否真正達成指標要求。
                  (二)計畫要求指標中,PR1 生態影響分析與 PR9 廢棄物管理經討論歸類於有機會達

                       成之指標,因為本案沒有經過環評程序,相關政策環評或都市計畫規劃等資
                       料,需再請台中市政府提供,所以 PR1 生態影響分析暫勾選為有機會達成。另
                       外,過往案例僅要求施工單位提出土石方再利用的計畫,與 PR9 廢棄物管理不

                       完全相同,但由於 PR9 指標綠道路基金會有提供制式表格,所以後續於施工過
                       程中再請施工廠商配合填寫後提出。
                  (三)與施工廠商相關的綠道路指標,若有需要,視工程處評估,是否適合納入施工
                       補充條款或施工相關合約中要求。
                  (四)台中潭子案目前預定細設於 4 月中完成,預計 6 月公告上網。經與中區工程處

                       及劦盛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討論後,目前暫定先導計畫評估資料由設計者於繳交
                       招標文件後再配合提出。
                  八、散會時間:上午 11 時 4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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