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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第一章 總論
1.1 法源依據及依循規範
我國市區道路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市區道路之法
源為『市區道路條例』,依據修正之『市區道路條例』第
三十二條:「市區道路管理規則及市區道路工程設計標
準,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維護車輛、行人安全之原
則訂定之,並報內政部備查。」。
然因台灣地區幅員不大,若各縣市政府欠缺統一之設
計規範,各自訂定不同之道路工程設計標準,將造成工程
師與用路人之困擾,故有必要訂定統一之市區道路設計規
範,供各縣市政府參考。因此市區道路中央主管機關內政
部營建署已於民國九十年十二月編撰完成「市區道路工程
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報告,提供各縣市政府參考引用。
人行道設計手冊即依據上述「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
計規範之研究」報告為上位指導計畫,並博採國內外相關
規劃設計手冊之精要,編輯成冊,冀能發揮設計手冊於法
源上輔助實質規劃設計之效果。
1.2 手冊編製之目的
市區道路設計涉及廣泛,且限制條件較多,法規僅能
作原則性規範,為期有一致之設計理念,需有手冊予以補
充,藉由體系完整之作業流程與豐富之設計案例,能廣為
規劃設計者參考運用。因此編製本設計手冊之目的在於訂
定市區道路人行道規劃設計之基本準則,藉由系統性之設
計準則及應用方法,達成符合使用需求且安全、便利之成
果品質。
由於人行道的設施複雜且多樣,其制定政策及實施亦
涵括各縣市政府之工務、建設、交通、新工、養護等各單
位,因此本設計手冊之制定主要將提供各單位在技術上的
參考方向,以及在規劃、設計各個環節中,所應注意到的
相關細節及各項參考數據。
期望本設計手冊的編寫,除了提供各縣市政府於辦理
新建市區道路工程規劃設計工作時,能有系統性的整合人
行道各項設施外;亦期望藉由手冊之導引,針對都市地區
已經開闢完成道路之人行道設施,能有效檢核其設置成
效,並提出具體改善建議,讓本手冊成為相關規劃設計人
員執行作業時最有利的工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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