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7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P. 307

20.4.5  雨水下水道之最小斷面



                        雨水下水道之斷面應依水理公式計算得之,並依據下列規定:


                  一、U 型溝寬度不宜小於 40 公分(不含溝蓋厚度),高度不宜小於



                        50 公分。


                  二、幹管管線內徑不宜小於 60 公分,但集水井與人孔間之連接管內



                        徑不宜小於 50 公分。


                  三、箱涵寬高均不得少於 1 公尺,惟受排水出口高程限制及地下管線



                        無法遷移時,箱涵斷面應依排水需求設計,其寬高之尺寸不受此


                        限。




               20.4.6  家庭排水管最小管徑


                        家庭排水應接入污水下水道系統,在污水下水道未建設前,新築



                  側溝,應分別酌留雨水及污水排水孔,以備住戶自行接入側溝內,其


                  最小管徑不得小於 20 公分。






               20.5 L型側溝之設計



                        L 型溝為收集路面排水經由雨水進水口再流入 U 型溝,L 型溝的


                  種類可分為有筋 L 型溝及無筋 L 型溝。




               20.5.1 L 型溝之計算公式


                        L 型側溝之橫坡一般規定為 1:10,其計算公式為:




                                                           20-7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