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7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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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4.5  雨水下水道之最小斷面
                        雨水下水道之斷面應依水理公式計算得之,並依據下列規定:
                  一、U 型溝寬度不宜小於 40 公分(不含溝蓋厚度),高度不宜小於
                        50 公分。
                  二、幹管管線內徑不宜小於 60 公分,但集水井與人孔間之連接管內
                        徑不宜小於 50 公分。
                  三、箱涵寬高均不得少於 1 公尺,惟受排水出口高程限制及地下管線
                        無法遷移時,箱涵斷面應依排水需求設計,其寬高之尺寸不受此
                        限。
               20.4.6  家庭排水管最小管徑
                        家庭排水應接入污水下水道系統,在污水下水道未建設前,新築
                  側溝,應分別酌留雨水及污水排水孔,以備住戶自行接入側溝內,其
                  最小管徑不得小於 20 公分。
               20.5 L型側溝之設計
                        L 型溝為收集路面排水經由雨水進水口再流入 U 型溝,L 型溝的
                  種類可分為有筋 L 型溝及無筋 L 型溝。
               20.5.1 L 型溝之計算公式
                        L 型側溝之橫坡一般規定為 1:10,其計算公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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