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 - 建立市區道路之綠道路評估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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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參與、景觀等,單憑量化數字不足以涵蓋全部要求,則以質化方式說明指標

                  要求。



                       若為量化指標,依指標要求之配分,直接計算得分,無論指標包含幾種途

                  徑,只能選擇「一種」途徑計算得分。若為質化指標,要求以「點數」配置,


                  依據達成的要求加總得點,以得點比例計算得分。


                       例如材料與能資源類之當地材料,屬於量化指標,配分 5 分,分為區域採


                  購與縮短運距兩種途徑可達成要求。若選擇途徑 1 區域採購,須以材料金額計

                  算當地材料所佔比例,若當地材料達 30%得 2 分、達 70%得 3 分、達 90%得 5

                  分。若選擇途徑 2 縮短運距,則需以基本材料重量及其運距來計算指標分數,


                  重量 90%的基本材料之運距小於 200km 得 2 分、小於 120km 得 3 分等。


                       又如社區與人文類之利害關係人參與,屬於質化指標,配分 3 分,有社區


                  與公眾參與兩個要求。二個要求各有 6 項子要求,達成每項可得 1 點,達成要

                  求 1 與 2 可獲得 12 點,都達成可獲得該指標滿分 3 分;若達成其中 9 項,得

                  9 點,換算得分為 2.25 分(9/12 x 3),四捨五入為 2 分。







                  2.3  適合考量的工程階段



                       25 個指標與道路計畫設計或施工階段相關,表 2.3 建議設計或施工階段適

                  合考量的指標,欲申請綠道路認證的道路計畫,於適當工程階段即可考量納入。



                       25 個指標都適合於設計或施工階段納入,其中經濟類之「資產管理」雖屬

                  於道路營運階段工作,與後續維管的縣市政府或鄉鎮公所有關,設計階段可思


                  考。設計階段可考量 23 個指標、施工階段可考量 12 個指標。設計是達成綠道

                  路的重要階段,於道路計畫越早階段納入指標,越有機會獲得較高的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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