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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人行道設計手冊
二、配置建議
上述設施分類除了環境基礎相關設施是所有
人行道必須具備之元素,管理維護相關設施需依其
服務範圍設置外,其他功能之設計元素將依據道路
分類、鄰接之土地使用分區、鄰接之建物型式、人
行道寬度等因素決定配置內容及方式,儘量將具有
類似功能或可彼此輔助的人行道設計元素配置在
同一相關設施段內,使街道傢俱能發揮更完整之服
務功能。
(一)交通相關設施:分別以公車候車、機踏車停放
等為主要服務功能。
1.公車候車區
(1)配合公車停靠地點設置,以接近學校、
公共建築、大型開放空間及主要幹道路
口之附近,但避免設置於大量人行穿越
的直接動線上。
(2)候車亭僅配置於無騎樓有退縮空間之人
行道,因本身已含座椅及照明,故不需
再設置此項設施。
2.機踏車停放區
(1)設置於商業區、捷運車站、公共建築及
大型開放空間等附近。
(2)配置於寬度 2.2 公尺以上之設施帶。
(3)機車停放格視停放空間之大小,決定採
用垂直停放或 45 度斜角停放。
(二)服務相關設施
1.休息等候區
(1)建議配置在商業集中及大型公共空間等
人行密度高之地區地區。
(2)設置於 1.2 公尺寬以上之設施帶,依不
同寬度配置不同之等候設施。亦可配合
公車候車區在其相鄰區段設置休息等候
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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