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6 - 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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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區道路交通島設計手冊
五、路口間距
由於都市街廓設計理念,市區道路路口間距通
常較短;至於公路系統一般路口間距會較長。
六、車種組成
市區道路車種組成較複雜且多元,包含機動性
及非機動性車輛,如大小型汽車、機車、特種車(垃
圾車、消防車、……)、自行車等;公路系統車種
組成較為單純,且主要為機動性車輛。
七、管線種類
市區道路下方或路側,通常埋設有各種不同之
管線,工程協調較為繁複;公路系統相較於市區道
路,管線種類通常較少。
2.2.2 市區道路與都市計畫及公路設計之互動
依據「市區道路條例」第六條、第八條、第十七條
及第十八條規定,市區道路規劃設計時之注意要項包
括:
一、市區道路之修築,其系統及寬度,應依照都市計畫
之規定辦理,未有都市計畫者,應依據所訂定之市
區道路工程設計標準,參酌當地實際需要及可能發
展,擬訂道路系統圖,並註明寬度,連同修築計畫,
經報上級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核定後,公布施行。(第
六條)
二、擬訂市區道路修築計畫時,應先與必頇附設於道路
範圍內之下水道、自來水、電力、郵政、電信、瓦
斯、水圳、堤堰、鐵路交叉道、公共汽車站等各該
事業之主管機關聯繫,取得協議,修築計畫報經核
定後,各該事業附設於道路範圍內之設施,必頇配
合道路修築計畫辦理。(第八條)
三、公路路線應儘量避免穿越市區中心,其必頇通過市
區,並將市區道路一部份劃為公路系統時,其經過
之路線及寬度,由公路主管機關與同級市區道路主
管機關協商辦理,並會報上級主管機關核定之。(第
十七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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