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0 - 市區道路工程規劃及設計規範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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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4  燈具光度分佈



                        燈具依其對眩光之影響可區分為以下三種:


                  一、遮蔽型:其最大光度之涵蓋範圍為 0 度~65 度。



                  二、半遮蔽型:其最大光度之涵蓋範圍為 0 度~75 度。


                  三、無遮蔽型:其最大光度之涵蓋範圍為 0 度~90 度。




               19.4.5  市區道路路燈高度與桿距間隔標準


                        道路路燈高度與桿距間隔標準可參考表 19.7 規定,然設計者宜



                  視當地之實際狀況加以調整。表 19.7 中 W 表路權寬度,H 表裝設高


                  度,S 表裝設間隔。



                  一、一般道路及無行車場所之燈桿高度得降低 10%。燈桿間隔一般道


                        路上得宜增大 20%,無行車場所宜增大 50%。



                  二、使用燈桿之照明燈具距路面之高度,市區主次要道路應不低於 8


                        公尺,可行車之巷道內應不宜低於 3.5 公尺。



                  三、燈具之傾斜角度以在五度以下為原則。


                                 表 19.7  路燈高度與桿距間隔關係(單位:公尺)



                     燈具               遮蔽型                     半遮蔽型                     無遮蔽型
                  燈柱排列         裝設高度        裝設間隔        裝設高度         裝設間隔         裝設高度        裝設間隔
                                 (H)         (S)         (H)          (S)         (H)          (S)
                  單側排列  1.0W 以上  3H 以下  1.2W 以上  3.5H 以下  1.4W 以上  4H 以下
                  交錯排列  0.7W 以上  3H 以下  0.8W 以上  3.5H 以下  0.9W 以上  4H 以下

                  相對排列  0.5W 以上  3H 以下  0.6W 以上  3.5H 以下  0.7W 以上  4H 以下
                  中央分隔
                               1.0W 以上  3H 以下  1.2W 以上  3.5H 以下  1.2W 以上  4H 以下
                    帶排列


                                                             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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